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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家方舟子》

亦明

目录

一、方舟子史学研究概述………………………………………………………. 2

1、《大明小史》………………………………………………………………………………………… 2

2、《功到雄奇即罪名》………………………………………………………………………………. 3

3、《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 5

二、史学理论简述…………………………………………………………………. 6

1、中国史学简介……………………………………………………………………………………….. 7

2、历史研究之法……………………………………………………………………………………….. 7

3、历史研究之人……………………………………………………………………………………….. 9

三、货真价实的“乱侃明史”…………………………………………………. 10 

1、方舟子的史德篇——作《大明小史》的动机…………………………………………… 10

2、方舟子的史才篇——差距咋么就这么大嗫?…………………………………………… 13

3、史学篇:状元原来不知书…………………………………………………………………….. 17

(1)方舟子有多少史学知识?………………………………………………………………. 17

(2)方舟子能读懂史书吗?…………………………………………………………………. 19

(3)方舟子抄什么样的史书?………………………………………………………………. 22

A、方舟子的枕中秘籍:《续藏书》…………………………………………………… 23

B、吴晗的《朱元璋传》…………………………………………………………………. 27

4、史识篇:鹦鹉、蜀犬、斗鸡…………………………………………………………………. 32

(1)史识见于史论……………………………………………………………………………… 32

(2)方舟子的史识……………………………………………………………………………… 33

I、鹦鹉啁啁滥学舌………………………………………………………………………… 33

II、蜀犬狺狺狂吠日………………………………………………………………………. 36

III、胡搅蛮缠斗都人……………………………………………………………………… 39

方舟子不仅是科学家和诗人,而且还是文史学家,虽然这个头衔他不怎么提及。在《方舟子诗文集》中,有一类文章被归入《方舟子文史小品》中。其实,方舟子把这些文章称为“小品”,实在是谦虚得有点儿过份。因为这些“小品”之中,不仅有洋洋万言的“经典作品”,而且还有大块头的考证文章。并且,这个《文史小品》中的许多文章,后来被方舟子结集,重复出版了至少两次:一次是2000年的《方舟在线》,一次是2004年的《江山无限》。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方舟子之所以能够成为“脚踏两只船的人”,这些“文史小品”实乃“两只船”之一。也就是说,有了这只船,方舟子才能够一会儿装鸟,一会儿装兽,“见人说鬼话,见鬼说人话”。(野鹤语)。实际上,如果考虑到方舟子那可怜的诗人生涯,以及他那半途而废的科学事业,则这些“文史小品”不仅承载着方舟子所有的文化、学术资本,它们还是方舟子张口闭口骂别人“文科傻妞”、“弱智”的最大本钱。

问题是,方舟子的这个本钱的含金量到底是多少呢?

要解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把“文”和“史”分开来进行研究。这是因为,在人文领域,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学科。方舟子之所以要把它们混到一起,当然是因为他缺乏正规的学术训练,但更是因为他在耍蝙蝠把戏:研究历史的人如果批评他史学水平低,他就会说自己是在搞文学、写随笔;研究文学的人如果批评他见识浅,他就会说自己是在搞历史、做考证。当然,如果“文史学家”批评他文不上道史不入流,他就会辩解说,自己是搞自然科学的。(1999年,方舟子到文科领域打余英时的假,但扬起的手还没有落下,就被复旦大学中文系的傅杰抓住了手脖子,狠狠地教训了一番。可是方舟子却委屈地答复说:“我本是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出身”。)因此,作“方学”研究的“绝招”就是反其道而行之:他扮鸟,我们就让他飞;他扮兽,我们就让他爬。只有这样,也只能这样,方舟子的壳才能被剥得干干净净。

下面,我们先看一看方舟子的史学水平。

一、方舟子史学研究概述

方舟子的史学作品虽然不多,但是“代表作”却不少。下面,我们先简要地介绍一下这些“代表作”,然后再逐一进行分析讨论。

1、《大明小史》

方舟子的史学研究,始于明史,终于明史。在那篇著名的《我见过一次方舟子》中,有下面这些文字:

“当年ACT时代,方算是晚辈。他上网时,图雅,不光等早出尽了风头。方初来乍到也不敢造次,只是闷不坑声贴他的明史。要说方有什么成就,也就这明史了。他那个博士就是往脸上贴金,几年博士后成果论文没几篇,最终落得个寓公。……所以说他的明史还算个东西,因为,方确实认真读了明史,按步就班从文言翻成白话。……方的产量高,一天能贴出上千字,比后来被他瞧不起把往网当成发泄地的朱海军毫不逊色。……方在ACT狂贴了一阵子明史,反响并不大,反到是他喜欢瞎搀和,什么事都发言,让人知道有个姓方的。”

2002年8月10日,在新语丝的读书论坛上,有个ID是“边秋一雁声”的人发了一个这样的帖子:

“舟子读闲书有三大好:鲁迅、杜诗和明史。喜欢鲁迅就不用说了,他在《我的经典》里面说得很清楚了。我曾问他为什么喜欢明史,他说因为那个时代有太多悲壮的仁人志士;我曾问他为什么喜欢杜诗,他说因为他那份对天地万物的博大的‘善’。说实话,本人闻之当即倾倒并愿为刎颈之交了:)”(http://www.xyser.org/bbs/read.php?id=119246)。

【注:这个“边秋一雁声”,无论怎么看,都极象是方舟子在新语丝读书论坛上的马甲。因为这个ID总共存在了不到两个月,一共发了12个帖子,上面这个帖子是他的最后一贴。为什么这个方舟子的“刎颈之交”如此短命呢?原来是他吹捧方舟子太过,被网友看破。有个人就拿他当方舟子,要和他对话。“边秋一雁声”吓得从此销声匿迹。】

但是,令人不解的是,在《方舟子文史小品》中,与明史有关的文章总共不到十篇。难道它们就是那个被方舟子“狂贴了一阵子”的、“还算个东西”的“明史”?确实,在很长的时间里,笔者就是这么认为的——直到看到方舟子在《天下文女一大抄》中的这段话:

“本人就是个文抄公,象《大明小史》、《进化论虚妄吗》就都是东抄西凑,为什么没人来揭发我抄袭?因为那是知识普及读物,就象review一样,并不讲原创性,看重的是搜集资料、归纳整理的功夫,我不说是抄的,也绝不会有人把《明史》当成是我写的,或者以为我对进化论的研究作出了什么贡献。”

原来,方文抄公还曾着有《大明小史》。那么,它到底在哪儿呢?仔细检查《方舟子诗文集》,没有。搜索整个新语丝网站,也没有。最后,笔者终于在互联网的某些角落,找到了这个方舟子的弃婴。

大致来说,方舟子的“明史”写作,始于1993年8月,终于1994年4月,一共“狂贴”了五十余次,共约八万字,最初称为“乱侃明史”,后来因为“这明史,越写越正经,越多叙述,少议论,不象是侃了”,遂改名为“大明小史”。

问题是,方舟子是个自恋狂,敬惜自己所有的字纸,连那些幼稚得可笑的“诗作”他都要贴出来当作证明自己有“才华”的证据,而这个耗费了方舟子八个多月的“搜集资料、归纳整理的功夫”而成的“知识普及读物”,后来怎么就被抛弃了呢?这是我们需要探讨的第一个问题。

2、《功到雄奇即罪名》

2008年11月25日,方舟子在“示众”一桩抄袭案时说:

“《功到雄奇即罪名》称得上我的‘经典作品’,网上流传极广,连这种‘网络名文’都敢抄了在网上发表,不可谓不大胆。”

(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9/dudiao.txt)。

《功到雄奇即罪名》首发于《新语丝》月刊的1994年9、10两期,是方舟子最为得意的史学文章,也为他赚取了不少的名声。看看这位ID为“chouqilozi”的方粉在2008年11月6日的不打自招:

“我过多地在日常生活中引用班主的文章,以致于家人说我迷信方舟子,我辩解说我相信的是科学,但内心还是有点虚——有些懒得整明白的东西就因为是班主说的我就信了。”(http://www.xys.org/forum/db/4/47/207.html)。

既然自己确实迷信方舟子,为什么当别人指出事实之后,还要辩解呢?确实,有人问他,“为什么要隔壁阿2不曾透[偷]?”该粉答曰:

“我很自豪地向熟人推广班主的文章,思想,老爹就是多年前看了《功到雄奇即罪名》对班主称赞不已。但在国内的熟人好象对班主多负面印象,他们在酱肛里太久了。”

另一个ID为“yell”的方粉附和说:

“那个是斑竹的经典。我也是看了那个成为斑竹的扇子的。”

最为可笑的是,这两根粉丝在几十天之前,还曾上演过这样一出双簧戏:当时有人感叹国内民众的愚昧,以及方舟子的影响力有限。Chouqilozi接喳道:“其中很多人还真被国内媒体忽悠而敌视方博士,让我想起班主的功到雄奇即罪名。”yell又附和说:“It also reminds me that article”。(http://www.xys.org/forum/db/4/5/117.html)。

2006年11月18日,有人对方舟子的文笔表示了一丝不屑,说:

“方舟子作为一名自由撰稿人,写的科普文章还是很不错,主要是文章的主题和内容,但相比之下,恐怕没有多少人也认为他的文笔也和文章的内容一样棒。”(http://www.xys.org/forum/db/1/185/59.html)。

另一位叫fuzzify的方粉马上回击道:

“我怀疑你有没有看过方的非科普文章?舟子很久以前写的功到雄奇即罪名,好象都十几年前了吧,不过这网站上肯定找得到。你去看看,再说文笔不迟。”

有一位网友“忍不住说一句”:“我刚刚看了。那文?研究生的思想,高中生的文笔。”此时,方舟子亲自出马了:“即使是高中生的文章对一个智商不足80的人来说还是太高深,只好傻笑了”。(http://www.xys.org/forum/db/1/185/239.html)。

不用说,这篇“经典作品”被出版发表了至少两次。而在新语丝的“新到资料”中,吹捧它的文字更是接二连三、经久不衰,并且肉麻得让人三伏天都会起鸡皮疙瘩。本来,方舟子是金庸的铁杆粉丝,早年曾与图雅联手,撰写了一篇《授予金庸诺贝尔文学奖倡议书》,吹捧金庸的小说“博大精深”、“用通俗的形式写出了严肃而深刻的主题”、“语言优美而自然,继承了中国古代白话小说的优良传统,又吸收了现代小说的精萃,介乎文白之间而又能雅俗共赏”、“情节构思巧夺天工,集正史与民间传说于一书,曲折复杂而又井井有条,天衣无缝”。按照这篇文章,金庸获得诺贝尔奖不但理所应当,而且假如他肯接受这个奖项,都是给诺贝尔一个天大的面子。可是,1999年11月24日,新语丝的新到资料上却出现了一篇大骂金庸的文章。看看其中的这段话:

“要说金庸是文学大师,首先文字关就过不去。金的文字太粗糙幼稚,窳陋不堪,没有一点能让人喜欢的地方。从Art for art’s sake 的角度讲,不能列入文学之类。其次,情节铺排得漏洞百出,象Siegfried说他不顾文本逻辑,他何尝想过什么文本逻辑!不过是码字儿赚稿费罢了,顺便发发意淫。别的逻辑,比如人的性格的合理性,事件年代等,他也是顾不过来的。第三,他老冒充史学家,在武侠小说里卖他对历史的看法,最后竟然说《鹿鼎记》是历史小说。我是怀疑他没大读过史书,史学史才史识更是一无所有。”(Agi:《金庸——香港基围虾》)。

这岂不是在抽方舟子的耳光吗?方舟子为什么要发表这样的文章呢?原来,紧接着上面的话,是下面这段文字:

“关于袁崇焕的事,请参见网络名人方舟子的杂文《功到雄奇即罪名》;关于董小宛与顺治的公案,参见大陆已故史学家孟森的考证,都足以澄清史实。金庸史学可说是不值一驳。”

可见,只要你肯捧方舟子,并且说方舟子的《功到雄奇即罪名》超过了金庸,那么你就可以把方舟子的偶像砸个粉碎,并且在碎片上面吐痰、撒尿、最后再踹几脚。下面再摘录几段吹捧《功》文的文字,让读者见识一下这篇“经典作品”在方粉心目中的地位:

“关于新语丝,我忍不住要多说几句。……新语丝的站长叫方世民,笔名方舟子,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是一个生物化学家,目前在加拿大的Salk生物研究学院攻读第二博士后(好酷哦:)),写得一手漂亮的杂文,尤其以明史文章称雄中文网络,一篇《功到雄奇即罪名——记民族英雄袁崇焕》我都不知读了多少遍。”(《网上寻书》,《软件杂志》1998年12月,1999年1月16日新语丝新到资料).

“网上盛产信息分子,而独缺知识分子。有之,则方舟子无疑为此中巨擘。这位分子生物学博士,……一旦涉足文史领域,竟比许多浪得虚名的当世名家更为当行出色。这篇史传体散文[指《功到雄奇即罪名》],寄哀痛于史识,寓深情于通脱,对一代英杰袁崇焕的悲剧深致感慨,如泣如诉,感人肺腑。”(庄周:《齐人物论:百年散文大盘点(续一)》,《书屋》2000年第9期,见2000年10月5日新语丝新到资料)。

“一整通宵过去了,看看自己的文字,再把方舟子《功到雄奇即罪名》重读一遍,直想撕了自己的稿子。”(思远:《触目往事——袁崇焕纪念堂卷首寄语》,2001年8月2日新语丝新到资料)。

“除了疾恶如仇之外,他确实也是满腔热血、豪情冲天的。他对于明末抗敌将领袁崇焕有特别的感情。从袁崇焕墓,到袁崇焕的事迹,到袁崇焕的战略,他都有文述及过。最著名的,莫过于他写的纪念袁崇焕的史传体散文《功到雄奇即罪名》。此文一出,各大网站争相转载,从网络到纸媒体,一时风行海内外。而《功》文,也有孤篇盖2000年全中国散文创作成绩的力度。”(李发文:《我所知道的网络写家方舟子》,2002年8月3日新语丝新到资料)。

“最早是什么时候接触到方舟子的文章?我已经记不起来了,但记得开始频繁地上新语丝网站是2001年。新语丝现在以学术打假着称于世,最早它其实是个文学网站,上面登了方舟子自己的很多文史作品。我经常上新语丝,虽然也看那些揭露学术腐败的文章,但更喜欢的还是他的文史作品,《超人的鲁迅》《功到雄奇即罪名》《江山无限苦情伤》等几篇文章,曾经反复读过几遍。”(湘南客:《普及方舟子》,2007年8月26日新语丝新到资料)。

对于这篇文章,我们要回答的问题是:

3、《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

这篇文章作于1999年4月,是方舟子的另一篇“经典作品”。它长达一万三、四千字,首先发表在当月的《新语丝》月刊上,几个月之后,又在《书屋》杂志上发表。这篇文章写得声色俱厉,义正词严,颇能显现方舟子这个“科学打假斗士”在人文学界也是那么英姿飒爽。理所当然地,这篇文章被方舟子收入“第一本个人选集”《方舟在线》和“方舟子历史随笔”《江山无限》中。有人吹捧说,它“显示出方舟于作为一代才子的大家气象。”(杨虚杰:《〈方舟在线〉争鸣在线》);还有人说:

“出于对文学的爱好,我翻到了其中的《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结果却欲罢不能。对余英时我并不熟悉,他是不是那么无耻我也自然不知,但方舟子那犀利的笔锋直追鲁迅,而翔实的引证、精密的推理,更深深地吸引了我。”(乐智强:《网侠方舟子--读〈方舟在线〉》)。

刘菊花的《网路奇才方舟子》写得更奇:

“方舟子的史学、文学论文,读来又有趣又长见识,而且注重史料的搜集、考证极有说服力。他的《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如果是一个历史学专业的学者写的,笔者才不会发出这样惊讶的赞叹,有文如斯,所谓学术规范不要也罢”。

据方舟子自己说,这篇文章发表的经过是这样的:

“在1999年4月,我从网上读到了原载于《书屋》上的一篇评论郭沫若抄袭钱穆的文章,便撰文加以反驳。一位作家朋友向我建议将文章交给《书屋》发表,并转给了《书屋》的主编周实。据这位朋友的介绍,《书屋》虽是1995年才创刊的年轻杂志,但在国内文化界的口碑不错,并推荐了登在《书屋》上的几篇文章。我读了,觉得确实很合我的口味。周实则为了能跟我联系,特地去学习上网。这种敬业精神,在中国已不多见了。这使我大为感动,拙文虽早已被另一朋友交给别的杂志,还是去要了回来给了他。”(方舟子:《1999中国文化网站新秀点评》)。

本来,方舟子的这篇“考证”文章一问世,就被复旦大学中文系副教授傅杰驳得一钱不值。可是方舟子却有化腐朽为神奇的本事,再接再励又写了《是谁“冤枉”了余英时?——答傅杰〈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和《余英时篡改引文诬陷郭沫若的铁证》两篇文章,并且计划在《书屋》上连续发表。2000年2月,刘华杰采访方舟子时说:“最近你写了《是谁“冤枉”了余英时?》和《余英时篡改引文诬陷郭沫若的铁证》,引起很大反响,能介绍一下有关背景吗?”方舟子答道:

“我在1999年4月写了篇文章《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试图澄清由余英时教授炮制出来的、在海内外流传颇广的“郭沫若抄袭钱穆”的传闻,最先在《新语丝》网络上发表,后由《书屋》印刷发表。复旦大学中文系的傅杰在日本的《百年》杂志上撰文批驳我,我便又写了你提到的这两篇文章答复,社科院文学所的萧为研究员也写了篇文章支持我。这四篇商榷文章都将登在《书屋》今年第四期。我想我们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所谓“郭沫若抄袭钱穆”,乃是余英时教授出于政治目的,而有意制造的一桩学术冤案。郭、钱在介绍先秦诸子时所持的观点、引用的材料,有相似之处,是由于两人都转引清人的著作,不存在抄袭的问题。余教授为了诬陷郭沫若,甚至不惜违背学术道德,篡改引文伪造证据。国内一些学人,由于不齿郭沫若的人格,不加查证,以讹传讹,在国内的文化界造成了很大混乱。是还郭沫若清白的时候了。”(方舟子:《生物化学家·诗人·网民》)。

方舟子的《答傅杰》发表在《书屋》2000年第五期,但据方舟子后来说,“《书屋》当时食言,未刊登《余英时篡改引文诬陷郭沫若的铁证》一文”。(http://www.xyser.org/bbs/read.php?id=116116)。

这三篇文章,基本上能够反映方舟子的考证功夫。因此,我们将解答这样的疑问:

二、史学理论简述

不论做何种学术评价,首要条件就是建立一个普遍公认的——至少是能够得到多数人认可的——评价基准。只有这样,得出的结论才能够经受得住时间的考验。那么,我们评论方舟子的史学研究,其基准是什么呢?这就是下面这些事实,以及建立在这些事实之上的共识。

1、中国史学简介

史学之于中国学术,关系极为重大。众所周知,统治中国学术、思想界两千余年的儒家学说,发端于所谓的“六经”:《易》、《书》、《诗》、《礼》、《乐》、《春秋》。而根据《汉书·艺文志》,“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帝王靡不同之。”也就是说,六经中的两部是正儿八经的史书。到了清代,章学诚更提出了“六经皆史也”的论断。(见《文史通义·内篇·易教上》)。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学术,是以史学为核心而发展出来的。梁启超说:“中国于各种学问中,惟史学最为发达;史学在世界各国中,惟中国最为发达。”(《中国历史研究法》,见《梁启超全集》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4092页)。白寿彝说:“我国最早的知识分子就是史学家。”(《谈史学遗产答客问》,见白寿彝着《史学遗产六讲》,北京出版社2004年版36页)。

确实,说中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史学大国——至少从文字史料的数量上来说——毫无夸张:以“二十四史”为代表的“正史”共有三千余卷、四千多万字,而不在其列的野史、家乘、方志等等,不论是篇目,还是字数,完全可以用“不计其数”来形容。除了这些古籍,从事历史研究的其他材料(史料)还包括保留至今的实物和民间传说等等。

在过去百余年间,中国人研究历史,不出两大门类:一个是微观的“史料派”,一个是宏观的“史观派”。“史料派”又称考据派。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考据派是中国学术界的主流。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的首任所长傅斯年曾提出过这样的口号:“史学只是史料学”、“史学便是史料学”。这是什么意思呢?它的实质是说,历史学家的唯一任务就是从事史料的收集、整理和确认。而史观派的研究则主要致力于“重现”历史,研究大问题,具体地说,就是在现有史料的基础之上,撰写通史、断代史、专史。

实际上,上述两派属于正统的(正牌的)、专业的史学家。除了他们之外,还有一派,我们不妨称之为“史评派”,或者称之为“民史派”,因为他们之中的绝大多数,甚至可以说全部,都是“民间历史学家”。他们“研究”历史的目的十分直截,不过就是拿历史当烧酒,来消解自己胸中的郁闷。其具体做法也非常简单:找出一段对自己观点有利的“史实”,作出借古讽今的评论。需要指出的是,上面所说,仅适用于过去几十年。因为中国古代有不少著名的历史学家──包括司马迁──从事私人撰史工作,他们的身份虽然是民间的,但是他们的工作却是专业的。不言而喻,方舟子就是“民史派”中的一员。

2、历史研究之法

毋庸论证的常识是,凡是从事任何学术研究,都需要使用一套专门的方法。反过来说,一个人如果使用不入流、甚至错误的方法来进行研究,则他得出的结论很可能是错误的,至少是不能得到行家信服的。对于历史学来说,方法学的重要性就更为突出。1919年,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出版,其中有专门的章节讲述“审定史料之法”、“整理史料之法”。在此之后,在方舟子治史之前,由中国人编着的、在中国大地出版的“历史研究法”类书籍一直联绵不断地问世。且看下面这个不完全书目(括号内为初版年代):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1922)

何炳松:《历史研究法》(1927)

何炳松:《通史新义》(1928)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1933)

姚永朴:《史学研究法》(1938)

杨鸿烈:《历史研究法》(1939)

蔡尚思:《中国历史新研究法》(1940)

吴泽:《中国历史研究法》(1942)

吕思勉:《历史研究法》(1945)

钱穆:《中国历史研究法》(1969)。

李家祺:《历史纂述的方法》(1970)

王尔敏:《史学方法》(1977)

杜维运:《史学方法论》(1979)

严耕望:《治史经验谈》(1981)

乔默等:《怎样学习和研究历史》(1985)

项观奇:《历史比较研究法》(1986)

赵吉惠:《历史学方法论》(1987)

赵光贤:《中国历史研究法》(1988)

李振宏:《历史学的理论和方法》(1989)

苏双碧:《历史科学的理论和方法》(1990)

宁可、汪征鲁:《史学理论与方法》(1991)

何世芬:《中国现代历史研究法纲要》(1991)

简后聪等:《历史编纂法》(1992)

综观这些“历史研究法”,其中最基本、最核心的东西,实际上就是史料的搜集、整理和鉴别。为什么历史学家这么重视史料呢?这当然是因为史料是建筑史学大厦的砖石,没有史料,就不会有史学。但是,更重要的原因是,中国的史料不仅庞杂繁芜,而且真伪难辨。首先,史料分为文字史料、实物史料、口传史料等几大类,其中当然以文字史料运用得最广。而文字史料又分为直接史料和间接史料,不论直接和间接,其中都可能有虚假的成分。为什么会有虚假的史料呢?原因至少有两个。第一是由于无心之误,比如由于人的认识能力的限制,如盲人摸象,只能了解或者理解一个事物的某个侧面;又如抄录、刻板、印刷之误,也可能造成史料的失真。第二个原因是由于故意作伪。故意最伪的动机很多,但中国人的家族观念和门第观念,以及对历史的偏好,肯定起了相当的作用。

那么,如何辨别史料的真伪呢?傅斯年在三十年代曾给北京大学学生讲授《史学方法导论》,他说:

“假如有人问我们整理史料的方法,我们要回答说:第一是比较不同的史料,第二是比较不同的史料,第三还是比较不同的史料。”(见《傅斯年全集》第二卷,湖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308页)。

所谓“比较不同的史料”,就是要博采,博采之后要辨讹,而辨讹的主要手段就是要“知人”——知道制造这些材料的那些人是谁,然后再根据他们的品德、才学、以及与被记叙之人的关系等等因素来判断这些史料的可信程度以及使用价值。显然,根据虚假的史料、或者没有辨别真伪的史料得出的结论,是没有任何学术价值的。

3、历史研究之人

就象并不是谁想当诗人就能够成为诗人一样,历史学家也不是谁想当就能够当得成的。胡适曾说:

“历史不是一件人人能做的事;历史家须要有两种必不可少的能力:一是精密的功力,一是高远的想象。没有精密的功力,不能做搜求和评判史料的工夫;没有高远的想象力,不能构造历史的系统。”(《〈国学季刊〉发刊宣言》)。

胡适所说的这两种能力,显然是针对考据派和史观派的研究而言。但实际上,仅有“功力”和“想象”也还是远远不够的。《旧唐书·刘知几传》有这样一段文字:

“礼部尚书郑惟忠尝问子玄曰:‘自古已来,文士多而史才少,何也?’对曰:‘史才须有三长,世无其人,故史才少也。三长:谓才也,学也,识也。夫有学无才,亦犹有良田百顷,黄金满籝,而使愚者营生,终不能致于货殖者矣。如有才而无学,亦犹思兼匠石,巧若公输,而家无楩楠斧斤,终不果成其宫室者矣。犹须好是正直,善恶必书,使骄主贼臣所以知惧,此则为虎傅翼,善无可加,所向无敌者矣。脱苟非其才,不可叨居史任。自敻古已来,能应斯目者,罕见其人。’”(《旧唐书·卷一百零二·列传第五十二》)。

刘知几所说的“史才三长”,虽然适用于所有学科,但于史学尤其重要。所谓才,就是治史的才能,如搜集、组织史料、将它们融会贯通地加以运用、以及简练、清楚、流畅地叙述、描写、和评论。所谓史学,就是对于历史和一切与历史有关的知识的积累和掌握。而史识就是今天所谓见识,能够见别人所不见,识别人所不识。显然,没有这“三长”的人治史,其结果或者是干瘪苦涩读之乏味,或者是东鳞西爪不成片段,或者是拾人牙慧人云亦云。

到了清代,章学诚在刘知几的三才之上,又增加了一项“史德”。什么是史德呢?章学诚说:

“德者何?谓着书者之心术也。夫秽史者所以自秽,谤书者所以自谤,素行为人所羞,文辞何足取重。魏收之矫诬,沈约之阴恶,读其书者,先不信其人,其患未至于甚也。所患夫心术者,谓其有君子之心,而所养未底于粹也。夫有君子之心,而所养未粹,大贤以下,所不能免也。此而犹患于心术,自非夫子之《春秋》,不足当也。”(《文史通义·史德》)。

所谓“魏收之矫诬”,是这么一个典故。魏收是《魏书》的作者。他好色贪财,轻薄狂妄,作《魏书》时明目张胆地扬言“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举之则使上天,按之当使入地。”(《北史·卷五十六·魏收列传》),因此,在二十四史中《魏书》最为臭名昭著,号称“秽史”。刘知几说:“夫史之曲笔诬书不过一二,语其罪负为失已多,而魏收杂以寓言,殆将过半,固知仓颉已降,罕见其流。”(《史通·外篇·古今正史》)。

沈约是南朝人,着有《晋书》和《宋书》。刘知几说:“沈氏着书,好诬先代,于晋则故造奇说,在宋则多出谤言。”(《史通·内篇·采撰》)。

由此可见,历史既可以用来谋财获利,还可以公报私仇,因此作史而心术不正,遗害无穷。

三、货真价实的“乱侃明史”

本来,既然方舟子本人已经承认,他作《大明小史》不过就是在干文抄公“东抄西凑”的活计,并且最后还要销尸灭迹,我们似乎不该再把它捡回来当作研究的对象。但是,那样一来,我们的方学研究就会失去一份极为珍贵的史料。这份史料珍贵在哪儿呢?第一,明史是方舟子的成名之本。即使是对方舟子心怀不屑的人,也说他“认真读了明史,按步就班从文言翻成白话”,并且把这个作品称为“还算个东西”。所以,我们就要看看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第二,明史是方舟子打人的拿手棍棒之一。他与《华夏文摘》决裂,并且最终创建《新语丝》,都与他的明史研究有着直接的关系。而他后来攻击《河殇》和苏晓康,就是从明史下手的。因此,我们必须要还原历史的本来面目,看看方舟子的棍棒是用什么材料制成的。第三,方舟子明言,作这样的文章“看重的是搜集资料、归纳整理的功夫”,因此我们就不妨看看方舟子的这些功夫到底如何。总之,从这些文字中,我们能够对方舟子的史学“四长”——才、学、识、德——有个初步的了解。

确实,在过去一百年间,靠研究明史而成名的,大有人在。最早的,大概应该算是孟森。孟森号心史,生于1868年。他先研究满清史,后来上溯到明史。1929年,年逾花甲的孟森被中央大学聘为副教授。1931年他被北大聘为教授,直到1938年去世。

另一位因研究明史而成名的人是吴晗。吴晗生于1909年,1930年时本是燕京大学图书馆的一个小馆员。但他是胡适在中国公学任校长时的学生,颇受胡适的赏识,因此在1931年被推荐进入清华大学,专攻明史。他后来官至北京市副市长,靠的就是明史研究这个资本。

最近一位因明史而成名的,是一个ID为“当年明月”的网友。他写作的网文,《明朝的那些事儿》,从2006年起开始迅速窜红,短短两三年间,就出了六、七本书,并且本本畅销,成了“民间史学”的一大异数。

前面提到,治史之人需要“四长”,“德、才、学、识”具备,才能成为大家。但是,那样的大家,在整个中国历史上都屈指可数,因此我们不能希冀每个搞历史研究的人都应该像他们那样。从另一方面讲,一个人如果想要通过治史来获得世俗上的成功,并不一定需要四长兼俱。比如吴晗,才、学固然属于一流,但他拿历史当作政治斗争的武器,最后自食恶果,这不能不说是在某些方面有所缺憾。无论如何,一个人只要在史学“四长”之中有一两项出类拔萃,那么他获得个现世、甚至身后的名声,并不十分困难——当然,前提是有一个合适的社会环境,譬如时下。

按道理说,方舟子从1993年开始在网上写明史,不论初衷是什么,只要他能够持之以恒,坚持下来,那么根据前人的榜样,后人的例子,他似乎也可以成就一番事业,至少不会象现在这样,靠写什么《菠菜炒豆腐该不该》、《我们为什么会发烧?》《人为什么会放屁》之类的鸡零狗碎来混日子。问题是,方舟子有在明史领域建功立业的可能吗?在史学四长之中,方舟子占据哪一长呢?

1、方舟子的史德篇——作《大明小史》的动机

所谓“史德”,章学诚说得极为明确,它就是指“着书者之心术”。用现今的话来讲,就是治史者的动机。因此,要知道方舟子的史德如何,最简单、最直接的途径,就是看一看方舟子当初为什么要涉足明史研究。

前面提到,方舟子作《大明小史》始于1993年8月。我们还知道,方舟子在1990年圣诞前夕到达美国,1991年1月进入密歇根州立大学攻读生物化学博士学位。按道理讲,到了1993年8月,方舟子经过两年半的学习,学位课程虽然基本结束,但学位课题研究却应该渐入高潮。此时的他,本来应该心无旁骛地从事自己从小就立志献身的科学事业,搞“讲原创性”的科学研究。更何况,当时距离他给自己定下的诗人死期只剩下三年,他还应该在放下诗笔之前,搞一搞“讲创作性”的诗歌写作,努力把那个“梦寐以求的史诗性的巨篇”作完才对。他怎么竟然把自己最倾心、层次更高的两件事情放下不做,却“一门心思”地甘当一个文抄公、突然间搞起了明史了呢?

当然,按照方舟子自己的解释,他喜欢明史,是“因为那个时代有太多悲壮的仁人志士”。这个解释虽然听上去既悲壮又雄奇,但却是不折不扣的既矫情又无知。因为一个人在说出这样的话时,其先决条件就是对中国的整个历史有了全盘的了解,然后才能够得出“那个时代如何如何”的结论。而方舟子对中国历史的无知,和他对生物学、对诗学的无知,可以说不相上下。再者说,“仁人志士”在中国历史上哪朝哪代都有,明代根本就说不上有什么“太多”。所以,我们可以断言,方舟子的这个解释,就像他编造的其他神话一样,不过就是往自己的脸上贴金罢了。

那么,方舟子邪刺横生般地研究明史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显然,这个问题的最终答案,和“方舟子到底为哪个生物信息学公司服务”一样,都必须等到方舟子彻底坦白自首之后,才能够真相大白。但是,根据我们对方舟子的了解,我们大致可以相信,就算是把刀架到他的脖子上,方舟子也绝不会招供的。这样一来,亦明兄似乎把自己绕进了一条死胡同:提出了一个无法得到确切答案的问题。不过,学术研究本来就是一个挖掘事实真相的过程,而它的厉害之处就在于,即使当事人咬紧牙关死不开口,我们也能够利用旁证和逻辑这两把利剑,剥皮剔肉,把光秃秃的白骨呈现给世人。

旁证之一:从1993年6月起,方舟子开始在台湾的报刊上发表诗歌和散文作品。第一篇是作于1992年5月的诗《最后的献祭》,发表在1993年6月1日的《中央日报》国际版上。方舟子与《中央日报》的关系一直保持到1994年10月。我们知道,《中央日报》是国民党的机关报,它发表大陆人士的文章,其主要目的,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的目的,就是攻击大陆。方舟子早在出国之前就立志“反叛”,那么,他为什么要等到1993年6月才和“海外政治宣传”《中央日报》取得联系呢?

旁证之二:1993年冬天,方舟子在苏晓康主编的《民主中国》上发表了第一篇文章,《没有设计者的世界——从分子生物学看一个哲学难题》。即使是现在,苏晓康这三个字在中国大陆仍旧一个敏感词,在新浪网上是要被过滤的。而在当时,与这个人和这份杂志联系到一起,到底意味着什么,谁心里都明白。1999年,当方舟子要把那位《中国读书报》记者往死里整的时候,他使用的手段之一,就是把那个记者往苏氏身上推。那么,在1993年,方舟子为什么会主动地向苏晓康投怀送抱呢?

旁证之三:方舟子当初作《大明小史》的主旨十分明显,就是要借古骂今,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我侃明史,本来只是发发议论图个痛快”(见《乱侃明史(#3)》)。那么,方舟子到底要发什么议论、要图什么痛快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他的第二篇——《乱侃明史(#2)》(笔者没有找到第一篇)——看出一些端倪。这篇文章只有八百余字,但在其中,方舟子除了大骂明太祖朱元璋之外,就是大骂“老毛”,如说什么“毛皇帝惺惺惜惺惺”、“毛皇帝是半个能君,半个暴君,比他的老师差了一截,乃时代使然,并非他没那个能耐”、“这种对知识分子又敬又忌,又爱又恨的双重态度,我们同样可以在同样出身卑微的毛皇帝身上见到”,等等。问题是,方舟子从1986年起就开始公开对“老毛”表示大不敬,并因此在科大遭遇了一些麻烦。到了美国之后,他大可以敞开喉咙,大声咒骂。实际上,当时这么做的,大有人在。而方舟子为什么要等待了整整两年半呢?

旁证之四:1993年夏天,对于在美的中国留学生来说,是一个特殊的年份。这年7月,美国政府的《中国留学生保护法案》得以实施。这个法案规定,从1989年6月5日到1990年4月11日期间,在美国拥有合法身分的中国公民,只要提出申请,就可以获得永久居民身分,俗称“绿卡”。显然,方舟子不在美国政府的“保护”范围之内。这样一来,他就面临着这样的命运:学成之后离开自己心目中的天堂、返回到那个“一点也不可爱”、即将发生“一次奇迹的毁灭”的中国。

旁证之五:1995年3月10日,方舟子作了一篇题为《查匿名和血卡》的“掐文”,摘要如下:

“网上某位风云一时的红道人物‘解放台湾总司令’出来为知半仙的‘飘剑客即某某某’的八卦奇谈捧场,顺便证明了一下座山雕不是方某人。……据他说,雕是支持过六四血卡的,因此绝不可能是方某。为什么呢?因为方某属后来者,自己拿不到血卡,因此就绝不可能支持别人拿血卡。对于血卡,因为与我无关,所以我从来没有表过态,但这位红人自己眼红别人的血卡,就以为所有的后来者都眼红别人的血卡,倒可算是‘司令’情结的一大特征吧。其实倘在当时,若有人来问我对血卡的态度,我大概会表示支持的。我的一批想得绿卡的朋友(比如我当时的室友)因此免遭律师的盘剥、免费了许多时间精力,何不乐观其成呢?有自信的人,绝不会愤愤然骂血卡损害了自己的利益,真给损害了,以后拿不了绿卡了,大不了回去,不是想解放台湾吗?一心只想留在美国作司令梦?”

这篇短文只有五百余字,但方舟子竟然一连使用了八个“血卡”来特指“陆肆绿卡”,其酸味之浓如同陈年老醋。从心理学上讲,“吃醋”的本质就是极想获得别人所拥有的东西,但因为这个目的无法达到,进而产生了仇恨情绪。所以,方舟子说在两年前,他“对血卡的态度……会表示支持的”,恐怕是连三岁小孩儿都骗不了。

逻辑之一:利用归纳法,我们知道,方舟子在1993年春夏之交,开始向《中央日报》、《民主中国》之类“海外政治宣传刊物”靠拢,并且明目张胆地、大张旗鼓地与“大陆”离心离德。(方舟子后来动不动就利用政治手段整对手,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利用政治势力达到个人目的,是他的“蒙世绝招”之一。而对这种绝招稔熟于胸的人,一般具有两个特点:第一,他们害怕别人也会这一招数;第二,他们急于利用这一招数将对手置于死地。)

逻辑之二:利用演绎法,我们知道,方舟子是一个极端的个人主义者,是一个为了追求个人利益而不惜任何代价之人,所以,他突然间放弃学业,开始搞什么自己根本就不大在行的明史,肯定有什么个人目的。

结论:方舟子这个在1986年乘着“诗歌大展”的东风闯进诗坛的诗人、这个在1990年踩着《河殇》的节拍“走向蔚蓝”的“遭遇海难的旅客”,在1993年6、7月间突然发现,自己并不在“方舟”的保护之内。这样的震撼可能太过强烈。因此,方舟子再次依靠自己的“暴徒”本性,“一只小老鼠”的本能,策划了一系列的“反叛”行动,其目的,就是要永远地留在这艘避难“方舟”之上。而“乱侃明史”就是这一系列“反叛”行动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他后来之所以“越写越正经,越多叙述,少议论”,(见《侃明史〔十九〕》,把“乱侃明史”变成“大明小史”,或者是因为最初的“立此存照”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是因为在网上出现了向他挑战的声音,使他不敢再随便“乱侃”。

2、方舟子的史才篇——差距咋么就这么大嗫?

其实,在见识过方舟子的“科才”和“诗才”之后,他的史才到底如何,读者本来可以举一反三,窥一斑而知全豹,因此笔者大可不必再浪费笔墨。但是,方舟子被尊为“一等一的全才”,假如我放过他的“史才”不论,一是会使本篇文章有残缺不全之感,二是会使某些人心中产生狐疑:是不是因为方舟子的史才太高,亦明心胸狭窄容纳不下,才故意对此避而不谈?确实,方舟子的信徒们之所以至今抱着方舟子的大腿不放,当然不是因为他们敬仰方舟子的道德——方舟子的道德牌匾早已被砸得粉碎。他们的心理,和那些啸聚山林、给打家劫舍的大盗当差的喽罗们大致相似:以为自己的首领才华出众、武艺高强、有万夫不当之勇,跟着他,至少可以在才智上获得安全感。有鉴于此,我们就花费一点儿时间,见识一下方舟子的史才,权当是娱乐。

什么是史才呢?《百度知道》上说,“所谓史才,是指搜集、鉴别和组织史料,并驾驭这些史料用以叙述历史事实和撰写文章的能力。”简单点儿说,史才就是能够翔实、生动地再见历史的能力。

要再现历史,首先要建造一个完整的框架。因此我们先看《大明小史》的整体结构。

笔者看到的五十余篇“大明小史”,主要讲述明朝早期帝王将相的故事。比如,关于太祖朱元璋一朝,方舟子就写了朱元璋(#2、#7)、马皇后(#11)、洪武四大案(#13)、刘基(#17)、李善长(#18)、徐达(#19-21)、常遇春(#22)、沐英(#23)、蓝玉(#26)、功臣的下场(#27)等13篇,占全部文字的四分之一。而关于成祖一朝,方舟子写了建文逊国(#2、#10)、成祖的出身(#28)、解缙(#34)、亲征北漠(#35、#36)、夏原吉(#37、#38)等8篇。

看过这些文字之后,笔者的第一个印象就是“乱”——方舟子把它们称之为“乱侃”,真的是恰如其分。“乱”在哪里呢?乱在各篇之间的排列组合几乎是随机的。如第二篇是大骂朱元璋,但是第三、第四篇却讲起了建文帝和方孝儒;第七篇接着骂朱元璋,第八篇却来了个“方孝儒补遗”;第十篇回过头来讲“建文逊国”,但第十一篇却是讲太祖皇后马氏。

方舟子为什么要把结构搞得这么乱七八糟呢?这是因为,方舟子写明史本来就别有用心,而他那极端的嫉妒心理和喜好“炫耀才学”的本性,又使他每看到别人讨论一个相关的问题,就以为别人侵入了自己的领地,为了显示自己在这个领地的主权,当然也是要显示自己的无所不知,他就会跟着别人的问题东跑西颠,天南海北地乱侃。比如,在第三篇的开头,方舟子就承认:

“建文帝的下落,是明初靖难(燕王反叛,美其名曰靖难)两大疑案之一(另一疑案是成租是否嫡出),本想稍后再谈。嚎总长迫不及待,拉起这个话题,我就把朱元璋先放一放,凑凑热闹。”

再如他写第22篇《安南内属》,其原因是“不久前有人提到安南内属,我们就来谈谈此事。”再如写第44篇《币制》,是因为“鸦提了一个‘一两银值多少钱’的学术问题,……现在我们来看看在明朝是怎样的。”

实际上,相对于内容的矛盾,《大明小史》在结构上的毛病简直就算不上什么。所谓内容的矛盾,是指方舟子前言不搭后语,自己刚刚说过了话,立过的论,眨眼之间就被自己推翻。这类例子可以说不胜枚举、举不胜举。下面仅以五例为限。

例一:在《乱侃明史(之二)》,方舟子为了把朱元璋说成是“阴险刻毒,嗜杀成性”的暴君,就说:

“朱元璋是所有帝王中出身最卑微的。历史上靠农民造反起家的皇帝很有几个,例如刘邦,但从没有人象他如此赤贫,自小在死亡线上挣扎(刘邦大小还算是个官——亭长),真正是苦大仇深。可是他一当上皇帝,并未因此对其出身阶级——农民有更多的同情、体谅,反而变本加利[厉]地对他们进行压榨。”

这是在说朱元璋对农民阶级有意识地“进行变本加厉的压榨”。但是,在《乱侃明史(之七)——朱元璋》中,方舟子又这样说:

“关于朱元璋对官吏大开杀戒的动机,……还有一个显现的、意识层次上的、堂而皇之的理由:为民作主,为民除害。朱元璋大概真诚地相信自己是为天下百姓谋利益(与他对官吏的态度相比而言,对百姓可谓宽厚得多),而官吏却都与百姓为难,只会剥削百姓,无一人不贪赃枉法,因此统统该杀,杀个精光而后快。”

这岂不是在说朱元璋对农民阶级(百姓)很好、至少其主观愿望是好的吗?

例二:为了影射“老毛”,方舟子就专门在明太祖朱元璋诛杀功臣这个问题上大作文章。看看这段:

“朱元璋对这个孙子[指建文帝]很不放心,后来发疯般地屠戮百官,杀得将帅一空,就是为了让皇太孙得个现成的家产,无人能夺了去。然而朱尸骨未寒,靖难即起,而朝廷大将已给他杀光,无人能领兵,这是他万没料到的。”(《乱侃明史〔之十二〕——建文仁政》)。

这明明是在暗示,建文帝后来被推翻,是因为“无人能领兵”。但是,在这篇文章的结尾,方舟子为了显示建文帝的仁慈,又这么写道:

“靖难兵起,建文帝送官军北征时,竟然命大家不可伤害了燕王,‘毋使朕有杀叔父之名。’有一次燕王中了埋伏,官军只要万箭齐发,顿时就可了结了。但官军怕伤了燕王,竟无人敢发箭,眼睁睁看着燕王带兵逃走。燕王因此悟出了建文帝的不忍加害,以后就经常耍无赖,兵败撤退时,自己殿后;危急时,自己单枪匹马冲向官军,官军无人敢挡。这仗也就没法打了。如此无赖,正史竟还称赞燕王身先士卒,亲冒矢石。”

这样一来,又好像是建文帝的灭亡是自找的。既然“朝廷大将已给他杀光,无人能领兵”,那么,让燕王“中了埋伏”、“兵败撤退”、陷入“危急”的兵,到底是谁“领”的呢?

例三:为了丑化朱元璋,方舟子在《侃明史〔十七〕——刘基》中说:“朱元璋心里想的就是要让庸才当宰相,对自己才没有威胁。”但是,在三天之后贴出的《侃明史〔之十八〕——李善长》中,他又这么说:

“到了洪武四年,朱元璋对他[指李善长]放心不下了,他便告老还乡。但是接替他当丞相的汪广洋、胡惟庸都才能平平,不能令朱元璋满意,于是在洪武十年,六十四岁的李善长东山再起,受任‘总中书省、大都督府、御史台、同议军国大事’,成了实际上的宰相。”

既然“朱元璋心里想的就是要让庸才当宰相”,他为什么又对“才能平平”的汪广洋、胡惟庸不满意呢?

例四:马皇后和建文帝是方舟子所喜爱的人物,所以方舟子在“建文逊国”中说,“建文帝的性格传自他的祖母马皇后”。但是,在“考证”明成祖的出身时,为了证明燕王不是嫡系,方舟子又说:“据说马皇后无子”。(《大明小史〔二十八〕——成祖的出身》)。既然马皇后无子,她怎么会有建文帝这个孙子呢?

例五:关于郑和下西洋的目的,方舟子在《乱侃明史(#3)——建文逊国》中是这么说的:

(建文帝是否已死)“成祖自己也是不信的,先是派人以访张三丰为掩饰,遍行全国,搜寻建文,搜了十四年,一无所获,怀疑建文逃出了国境,于是才有郑和船队浩浩荡荡开赴南洋。”

在《乱侃明史(之十)——建文逊国之二》中,方舟子也还是说:

“在胡潆回来之前,成祖又命云南人郑和在云南查了一阵(由此可知当时建文的行踪主要在云南),查不到什么,便让郑和下西洋,到国外查去。”

这明明是说,成祖派郑和下西洋的唯一目的,就是搜寻建文帝。但是,当写到《侃明史〔十五〕——郑和下西洋之二》时,方舟子的腔调变了:

“成祖如此兴师动众是为了什么呢?原因之一,以前已提到了,是为了密访建文帝的下落。但最主要的目的,如《明史》所言,是要‘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

此时,“唯一”的目的不仅连“最主要的目的”都算不上了,而且还变成了可有可无的“原因之一”。

方舟子为什么要出尔反尔、前后矛盾呢?其原因至少有两个。第一,他在开始撰写《大明小史》之前,并没有对明史有一个全盘的了解。而当他匆忙上阵之后,依旧奉行现买现卖、“东抄西凑”策略。其具体做法就是:今天就甲问题看甲作者,觉得说得有理,于是抄下来当作自己的东西;明天就乙问题看乙作者,也觉得人家说得不错,于是又抄下来。而他抄书,尤其是抄今人的书,几乎从来不注明出处,结果就产生了今天的方舟子抽昨天的方舟子嘴巴、甚至在同一篇文章中后方舟子抽前方舟子嘴巴的滑稽画面。

其次,方舟子治史的方法完全秉承胡适的“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其实质就是先立论,后求证。这个方法在作纯粹学术研究(为学术而学术的研究)时,弊端尚且不十分明显,但是,一旦把学术研究当作达到某种其他目的的工具之时,(如搞阶级斗争,发泄个人怨恨,为了自己成名,等等,)其危害性就显而易见了。因为中国的史籍不仅汗牛充栋,而且真假难辨。因此,在现实中,任何人提出任何一个假设,几乎都可以通过“小心求证”来得到某种程度上的“证实”。对于方舟子来说,他立论的根据北非来自史料中的线索,而完全是根据个人的喜好。他的史学求证,不过就是从故纸堆中寻找对自己的观点有利的证据,不管这些证据是否可靠,更不看相反的证据是否存在。这样治明史,在讲述单一的故事时,人们一般还看不出什么毛病。但是,当他叙述不同的故事时,就不可避免地要发生矛盾了。

如果一栋建筑的外部结构东倒西歪,内部的水电线路故障频频,这些应该足以说明该建筑的设计师的才能如何。而方舟子的《大明小史》怎么看怎么像这样一栋建筑物。但实际上,方舟子的才能至此还没有得到充分的显现。因为《大明小史》讲述的基本上是相对独立的故事,每个故事相当于建筑物内的一个个房间。所以,我们还应该看看方舟子室内设计的才能。此时,我们采用比较的方法来检验方舟子的史才。通过比较,方全才的史才到底如何,是大是小,是高是低,就立竿见影了。

那么,让方舟子和谁比较呢?当然不能和孟森、吴晗、黄仁宇这样的明史大家比,因为那样的话,不仅对方舟子是不公平的,也是对那几位前辈的侮辱。我们寻找的对象,必须与方舟子年龄相仿、学术背景相似,并且研究的内容也大致相同。毫无疑问,这个人非当年明月莫属。确实,如果我们让方舟子和当年明月并排站在一起的话,这两个人的相似之处是惊人的:方舟子在撰写明史时,年方26岁,而当年明月据说是27岁;这两个人都是所谓的“民史”——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民间史学家;这两个人讲述的都是以帝王将相为主题的历史故事;他们两个人都是在网络上成名。所不同的是,当年明月没有“高考语文状元”的名号,没有“美国博士”的招牌。也就是说,与方舟子竞争,当年明月不占任何优势。

那么,如何进行比较呢?当然是走进某个特定的房间,如客厅,来观察。具体地说,就是看他们根据某个特定史料而作出的文章。

熟悉明史的人,都应该知道刘基这个人。而在刘基的故事中,“刘基论相”是一个重场戏。让我们先看看方舟子是如何讲述这个故事的:

“洪武四年,朱元璋对李善长有了猜疑,想让刘基当宰相。刘基力拒,认为自己‘疾恶太甚,又不耐烦’,不适合当宰相,才能也不如李善长,‘是如易柱,须得大木,若束小木为之,且立覆。’朱元璋又问杨宪〔刘基的好友〕、汪广洋和胡惟庸这几个怎么样,刘基认为杨宪‘有相才,无相器’,汪广洋‘偏浅殆甚于宪’,胡惟庸更不行,‘譬之驾,惧其偾辕也。’但朱元璋心里想的就是要让庸才当宰相,对自己才没有威胁。刘基反对的这几个人,他都让他们当了宰相,后来又一一杀掉。刘基听到让胡惟庸当宰相的消息,大急,急忙上殿谏阻,朱元璋却故意当着他的面把相印交给胡惟庸,刘基不由叹息道:小人得志,真是国家的不幸,朱元璋大怒,虽经徐达、冯胜劝解,还是罚了刘基三个月的俸禄。可怜刘基看人极准,却始终摸不透他主子的心思。”(《侃明史——刘基》)。

再看看当年明月在《明朝的那些事儿》中是怎么讲述同样的故事的:

“就在浙东集团最得意的时候,事情又发生了变化,由于刘基这个人言语过于直接,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没有沟通技巧,很多人开始在朱元璋面前说他的坏话,朱元璋对这个足智多谋的人也起了疑心,于是就有了后来那次决定刘基命运的谈话。

“这一天,朱元璋单独找刘基谈话,初始比较和谐,双方以拉家常开始了这次谈话,就在气氛渐趋融洽时,朱元璋突然变换了脸色,以严肃的口气问刘基,如果换掉李善长,谁可以做丞相。

“刘基十分警觉,马上说道,这要陛下决定。

“朱元璋的脸色这才好看了点,他接着问:‘你觉得杨宪如何?’

“这又是一个陷阱,朱元璋明知杨宪是刘基的人,所以先提出此人来试探刘基。刘基现在才明白,这是一次异常凶险的谈话,如果稍有不慎,就会人头落地!

“他马上回答:‘杨宪有丞相的才能,但没有丞相的器量,不可以。’

“但考验还远远没有结束,朱元璋接着问:‘汪广洋如何?’

“这是第二个陷阱,汪广洋并不是淮西集团的成员,朱元璋怀疑他和刘基勾结,所以第二个提出他。

“刘基见招拆招,回答道:‘此人很浅薄,不可以。’

“朱元璋佩服的看了刘基一眼,这是个精明的人啊

“他说出了第三个人选,‘胡惟庸如何?’

“刘基送了口气,说出了他一生中最准确的判断:

“‘胡惟庸现在是一头小牛,但将来他一定会摆脱牛犁的束缚!’

“说完这句话,刘基松了口气,他知道考验已经过去了,但他错了,下一个问题才是致命的。

“朱元璋终于亮出了杀着,他用意味深长的口气说道:‘我的相位只有先生能担当了!’

“大凡在极度紧张后,人们的思想会放松下来,刘基也不例外,他终于犯了一次错误,这次错误却是致命的。

“他没有细想,回答朱元璋‘我并非不知道自己可以,但我这个人嫉恶如仇,皇上慢慢挑选吧’。

“这句话说得非常不合适,自居丞相之才不说,还说出所谓嫉恶如仇的话,如刘基所说,谁是恶呢?

“刘基的昏劲还没有过去,又加上了一句话‘现在的这些人,在我看来并没有合适的’(目前诸人,臣诚未见其可也)。

“朱元璋就此与刘基决裂!”(见当年明月:《明朝的那些事儿》第100篇)。

方舟子的故事,总共283个字,除了照抄史书——并且抄错了(下详)——之外,基本上就是多加上了自己的两段“乱侃”:“朱元璋心里想的”和“刘基……摸不透他主子的心思”。而当年明月的故事共有693字,不仅讲述了当时的时代背景(浙东、淮西两派的权力斗争),而且描写了朱元璋和刘基各自的心理活动。更为重要的是,当年明月还把这些背景和心理活动有机地融合进了故事之中,结果使这个故事的可读性以及“可信性”大增。如果我们用意象来形容这两个故事的话,那么方氏的故事就是一个干瘪坚硬的冷馒头,而当氏的故事就是一盘刚出锅的鲜亮热辣的烧茄子。

此时,我们是不是应该拿着范伟的腔调说:“这人和人的差距,咋么就这么大嗫?”

3、史学篇:状元原来不知书

也许有人会说,尽管方舟子的史才与当年明月无法相比,但他的史学功夫却相当了得。他之所以把丰富多彩的明史写得那么干瘪生硬,并不是因为肚子里根本就没有货,而是因为肚子里有货倒不出来。不错,刘知几也说:“夫有学无才,亦犹有良田百顷,黄金满籝,而使愚者营生,终不能致于货殖者矣。”也就是说,这个世界上确实存在有学无才这类人。难道方舟子就是其中的一员?或者,我们直截了当地问:方舟子的史学根底到底如何呢?

(1)方舟子有多少史学知识?

众所周知的事实是,史才可以是天生的,但是史学的获得却只有一条途径:博览。也就是说,方舟子要搞明史知识的普及,他首先要做的,就是饱读明史书籍,对明史的主要脉络、重要掌故了然于胸,“有良田百顷,黄金满籝”,然后才可以下笔。但实际上,想要普及某朝某代的历史,光有断代史知识还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历史是连续的,典章制度是演变进化的,如果对全部中国历史——且不提世界历史——没有一个完整的了解的话,则其在“乱侃”之际,出乖露丑几乎就是必然的了。比如,方舟子对中国皇权的演变历史根本就毫无所知,但为了骂朱元璋,却大放厥词,说什么在明代以前,皇帝与大臣之间是“相亲相敬的准朋友关系”,就是一例。

那么,方舟子对中国历史到底有多少了解呢?1990年9月14日,方舟子在给朋友的信中说:

“我现在最大的愿望是再读一遍二十四史。在北京时,一边走马观花地读《国语》《史记》,一边哀叹时间的不足。现在时间是有了(按我的读史法,三个月的时间就可以读完二十四史),却没有了条件。所以就改读诸子。经史子集,只有经和集不能使我感兴趣。心里装着这么一大堆破烂到异国他乡去,是多么的滑稽。我有时真痛恨自己为何仍对这些糟粕恋恋不舍。”(方舟子:《凄风苦雨学彷徨》)。

野鹤先生在评论方舟子的这段话时说:

“尽管史学界有将通读二十四史视为治史的入门功夫的传统,但除了少数史学大师或著名学者外,敢于夸口从头至尾读过了二十四史的人,恐怕并不多。然而,20岁出头,刚刚从科技大毕业的方舟子,却在给友人的信中夸耀道:‘按我的读史法,三个月的时间就可以读完二十四史。’即或是真的,也不过是当作小说来读,一目十行地看个热闹而已。自然读不懂,因而才感慨地说:‘心里装着这么一大堆破烂到异国他乡去,是多么滑稽。我有时真痛恨自己为何仍对这些糟粕恋恋不舍。’方舟子将这等浮躁的狂言谵语,不加任何批判地以摘录的形式收入自己的作品集,在网上公诸于众,说明他并不但不认为是狂言谵语,而且恰恰将它们视为伟人的证明资本。”(野鹤:《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八):欺世盗名的江湖骗子》)。

确实,全部二十四史至少有四千万字,译成白话文则字数要过亿。我们就算方舟子在三个月内每天读十个小时的书,马不停蹄地读了九十天,平均算来,他每天要读44万字,每小时读4万4千字,每分钟读740个字——注意,这是文言文字。这是一种什么样的速度呢?我们且举二十四史之首的《史记》为例。《史记》正文大约53万字,占二十四史总字数的1.3%。按照方舟子的阅读速度,他只需要花12个小时不到的时间就能把这本书“读一遍”。但实际上,在1990年以前,中国大陆通行的《史记》版本是中华书局1959年出版的,除了正文以外,这套书还包含有裴骃的《集解》、司马贞的《索引》、张守义的《正义》,全书总共三千三百多页,数百万字。也就是说,方舟子实际上需要在12个小时之内连续不停地每13秒钟就阅读一页!此时,世界上最先进的扫描机大概也要向这位一等一全才脱帽致敬了。其实,任何一个正常的学人,即使把三个月的时间全部用在《史记》上,都会有力不从心之叹,而我们的一等一方全才却在他人尚未起跑之际,就已经一溜烟地绝尘而去了。这哪里是什么“伟人”,简直就是神人——或者是“欺世盗名的江湖骗子”!

也许有人会不以为然地说,方舟子研究的是明史,他或许是把工夫都花在明史上了,对于其他史书,他不过是一目十行地浏览,一天之内把《史记》翻了一遍,就宣称“读一遍”,也就是吹牛吹过了头而已,你亦明就甭在这个问题上吹毛求疵了。

那好吧,我们就看看明史。按照方舟子在《〈明史〉提要》中的介绍,“治明史者”有三部“必读书”,它们是:纪传体正史《明史》,编年体野史《国榷》,本末体野史《明史纪事本末》。《明史》全书332卷,约280万字;《国榷》108卷,约430万字;《明史纪事本末》80卷,约80万字。我们就算方舟子在二十四史之外,又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来“精读”这三部书,他每天仍旧需要阅读八万八千字,每小时阅读八千八百字,每分钟阅读一百四十余字。

其实,即使方舟子的眼睛真的能够每分钟扫描140个字,并且还有扫过成诵的记忆力,我们仍旧对这样的疑问无法解答:自从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将《明实录》整理出版之后,它就成了“治明史者”的另一部必读书。而实际上,《明实录》乃是13套书的统称,总共近三千卷、两万八千多页、一千六百万字。全部阅读这套书,即使按照方舟子“粗读”的速度,每分钟读740个字,也要36天,如果“精读”,则需要半年以上。那么,这套书方全才是怎么读的呢?让我们看看著名明史专家黄仁宇是怎么阅读《明实录》的:

“1959年,我在密支根大学历史系读书,选定了‘明代的漕运’作为博士论文的题目。这一研究过程花了五年。论文完成后,算是对明代的财政税收制度有了一知半解,然而遗留的问题仍然不少。为了解决自己的困惑,并图对明代财政与税收窥其全豹,乃开始收集材料,撰写‘Taxation and Governmental Finance in 16th Century Ming-China’一书。当时正值台北影印出版了《明实录》,此书为明代史料的渊薮,自然在所必读。全书一百三十三册,又无索引可资利用,所以只好硬着头皮,在教书之余每周阅读一册。这一走马观花式的阅览就花去了两年半。除此而外,参考奏疏笔记、各地方志,搜寻国内外有关的新旧着作,费时更多。此书从计划撰写到杀青定稿,历时七年。”(黄仁宇:《万历十五年·自序》,中华书局1982年版1页)。

看到了吗?只是为了研究一个专门的税收问题,并且是仅限于十六世纪的税收问题,黄仁宇就花了两年半的时间来阅读《明实录》。即使这样,他还要谦称这是“走马观花式的阅览”。也就是说,同样是“走马观花”,方舟子“观”二十四史只用了三个月;而黄先生却要花十倍的时间来“观”一部《明实录》。用一个形象一点儿的比喻就是:某人花了三个月的时间周游世界,然后就开始长篇大论地介绍其中的一个国家;而另一个人则花了三十个月的时间在某个国家实地考察,然后就这个国家的某个专门问题进行研究。这样的两个人,这样的两篇文章,具有可比性吗?也就是说,黄先生的严谨、博学和谦逊,立刻反映出了方舟子的浮躁、浅薄和狂妄。而我们也马上就明白了:方舟子在明史方面一无所成,实际上在他“治明史”之前,就已经命中注定了。

2000年,方舟子在接受刘华杰的采访时,故做“谦虚”地说:

“说来惭愧,我是很晚才较为系统地学习中国历史的。大学本科的最后一年,在北京做论文,远离同学、朋友,颇为寂寞,做实验又经常要熬夜,便靠阅读二十四史打发时间。毕业后为等护照,在家中赋闲半年,天天靠读诸子和史书消磨时光。当时的想法,是到美国后就要跟这些老古董一刀两断了,所以乘机多学点存底。不料到美国后,就读的大学图书馆中文图书以古典文学和史籍为主,我也就只好一本本地那么读下去了。因有点古典文学的基础,所以读史书倒不觉得有什么困难。读的东西虽多,却很庞杂,不成体系,所以只能用来写写杂文。勉强算得上论文的,只有一篇《〈木兰诗〉种种》,在《文史知识》1998年11期发表后,还未见到有反对的意见。”(刘华杰:《生物化学家·诗人·网民》)。

方舟子当然不会告诉我们,他在美国“一本本地那么读下去”的书都是些什么书。他更不会告诉我们,他是怎么“一本本地那么读下去”的。但是,我们确实知道,方舟子即使一天读一本,仅《明实录》就要耗费他133天。而与此同时,他还要“从事分子生物学的前沿研究”。怪不得他的科学知识会那么糟。古人云,“失之桑榆,收之东隅”。意思是说,有失必有得。但对方舟子来说,他却总是落得两手空空:作诗人没作成,却把细胞生物学耽误了;治明史没治成,又把生物化学搞砸了。这到底是老天爷对他的不公,还是他的应得下场,已届不惑之年的方舟子,应该早就明白了。

(2)方舟子能读懂史书吗?

毫无疑问,不论是每分钟740字,还是每分钟140字,这些数字具有意义的基本前提就是,这个读者必须能够读懂这些文字。否则的话,所谓“读”,不过就是有眼无珠般的熟视无睹罢了。假如这个大前提能够得到众人的认可,那么一个顺理成章的问题便应运而生:方舟子能读懂古文吗?

笔者承认,质疑方舟子这个世界上最最著名的语文状元是否具有古文理解能力,未免有些荒唐。方舟子不是曾经反反复复地、不厌其烦地告诉中国公众,他通古文吗?例如在上引的刘华杰采访录中,他就说“因有点古典文学的基础,所以读史书倒不觉得有什么困难。”而在电视节目《陈蓉博客》中,他为了证明自己具备批判中医的资格,举出的证据也是自己通古文,能够读懂中医古籍,因而具有打中医的假的资格。那么,亦明兄为什么要提出一个这么可笑的问题呢?

我的理由如下:我们知道,方舟子谎话连篇、撒谎成性,所以我们对他的所有的言论都要存一个怀疑的态度。也就是说,越是他说得信誓旦旦、如同铁板钉钉的话,我们就越要做“生命的沉思”。事实是,方舟子的真实学术水平——不论是科学,还是文学——,与他自己所吹嘘的、以及信徒们所吹捧的水平,存在着巨大的落差。所以,我们有充足的理由对方舟子的“语文状元”头衔敲打一番,看看它的含金量到底有几成。不过,按照笔者的计划,剥“语文状元方舟子”的壳,应该在写完《历史学家方舟子》之后。笔者之所以把这个问题提前提出,完全是因为我在阅读《大明小史》时,发现了一个破绽。

如果我们仔细比较一下方舟子和当年每月讲述的“刘基论相”故事,我们就会发现有两点显着的不同:第一,在当年明月的文章中,刘基没有说自己“才能也不如李善长”这样自谦的话。第二,方舟子把这个故事的发生年代定在“洪武四年”,而当年明月则把这次对话系在洪武元年十一月(见引文之前的文字。)那么,这两点差异是怎么来的呢?他们二人,到底谁的故事离史实更近呢?显然,要回答这两个问题,我们首先应该查阅《明史》。《明史·刘基传》说:

“初,太祖以事责丞相李善长,基言:‘善长勋旧,能调和诸将。’太祖曰:‘是数欲害君,君乃为之地耶?吾行相君矣。’基顿首曰:‘是如易柱,须得大木。若束小木为之,且立覆。’及善长罢,帝欲相杨宪。宪素善基,基力言不可,曰:‘宪有相才无相器。夫宰相者,持心如水,以义理为权衡,而己无与者也,宪则不然。’帝问汪广洋,曰:‘此褊浅殆甚于宪。’又问胡惟庸,曰:‘譬之驾,惧其偾辕也。’帝曰:‘吾之相,诚无逾先生。’基曰:‘臣疾恶太甚,又不耐繁剧,为之且孤上恩。天下何患无才,惟明主悉心求之,目前诸人诚未见其可也。’后宪、广洋、惟庸皆败。”(见中华书局1974年版《明史》3780-3781页)。

任何稍通古文的人,在读过上文之后,马上就会明白,它叙述的是发生在不同时间的两次对话:第一次是“刘基辞相”,发生在李善长任相之时;第二次是“刘基论相”,发生在李善长罢相之后。当年明月仅叙述了后一个故事,显然在史学上胜方舟子一筹。而方舟子把这两件事混为一谈,这不禁使我们怀疑他到底是根本就不读《明史》,还是读不懂《明史》。

显然,如果我们说方舟子在写《大明小史》之时,压根儿就不读《明史》,很多人会感到难以置信。比如,《我见过一次方舟子》的作者就说,“方确实认真读了明史,按步就班从文言翻成白话。”因此,我们不妨退一步,建立这样一个假设:方舟子确实是读了《明史》,只不过他的古文不太好,没有读懂。虽然这个假设也非常“大胆”,但是我们“求证”却根本就不必“小心”。为什么呢?这是因为,证明方舟子不学无术的证据在多数情况下会不请自来——这也是“方学”研究让人着迷之处。

根据《明史》,刘基婉言回绝朱元璋拜相的理由是:“臣疾恶太甚,又不耐繁剧”。但在《侃明史——刘基》中,方舟子却把“不耐繁剧”这四个字改成“不耐烦”。方舟子更改史书的根据是什么呢?他当然不会告诉你。好在查书比撬开方舟子的嘴巴要容易得多,所以我们就选择捷径。查阅《明史纪事本末》、《国榷》、以及被方舟子奉为秘典的《续藏书》(下详),此处均作“不耐繁剧”,只有《罪惟录》作“不耐繁”。因此,我们可以断言,方舟子的更改属于臆改。那么,他为什么要妄改古书呢?显然,他以为二者的意思是相同的,因此把古文翻译成了白话。但实际上,二者的意思完全不同。

根据《说文解字》,“烦”字“从页从火”,页者,头也。所以“烦”字的本义是“热头痛也”。而“繁”字本作“緐”,乃是“马髦饰也”。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说:“引申为緐多。又俗改其字作繁,俗形行而本形废,引申之义行而本义废矣。”实际上,尽管“烦”字有“繁多”的意思,但是“繁”字却绝没有“热头痛也”的意思。也就是说,“不耐繁剧”与“不耐烦”根本就风马牛不相及。即使是《罪惟录》的“不耐繁”,稍有古文根底的人也不会理解成“不耐烦”,除非是以为人家写了错别字。总而言之,刘基说自己“不耐繁剧”,乃是说自己“不耐事务繁重”之意,不过是在暗示自己的仙风道骨,不堪俗务。而“不耐烦”则是嫌麻烦之意。一个臣子怎么敢对皇上明言嫌他的麻烦呢?

当然,有人会为方舟子开脱说,老虎尚有打盹儿的时候,一个语文状元搞不懂“初”、“及”分别代表时间的先后,搞不懂“不耐繁剧”不等于“不耐烦”,并不足以据此得出他不通古文的结论。

既然如此,笔者就让诸位看官再开开眼。

本来,方舟子自招他写《大明小史》是“东抄西凑”,所以他理所当然地不会告诉读者他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东西。而史海浩瀚,即使是饱学之士,也很难追根溯源,查找出方文抄公的货源是哪个。可是,令人大惑不解的是,在1993年9月20日贴出的《大明小史〔之二十三〕——沐英》中,方舟子却规规矩矩地列出了四条参考文献。我们暂且不管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而只是利用这个便利来从事我们的方学研究。

方舟子引用的第一条文献是这样的:

“沐英……几次随朱元璋出征,‘入侍帷幄,昼夜勤励,目无迕视’①,朱元璋见了,颇为欢喜。”[在文章的末尾,方舟子有注:“①《续藏书·黔宁昭靖王西平侯沐公》”。]

我们找到《续藏书》的这篇文章,发现这段的原文是这样的:

“沐英……数从上征戍,入侍帷幄,昼夜勤励,目无迕视。上心器之。”(见《李贽文集》第四卷62页)。

“器”字用于人,其名词本来是指人的才能。而当用作动词时,其词义为“器重”或“重视”。这样的用法,在二十四史之中,可以说触目皆是。比如,《三国志·诸葛亮传》:“时先主屯新野,徐庶见先主,先主器之。”又如《后汉书·陈庞列传》:“宠……自在枢机,谢遣门人,拒绝知友,惟在公家而已。朝廷器之。”那么,方舟子为什么要把“上心器之”翻译成“朱元璋见了,颇为欢喜”呢?当然是这位宣称通读过二十四史的语文状元没有搞懂“器之”是什么意思。

《沐英》的第二条引文是这样的:

“大都督府机务烦杂,而他‘年少明敏,剖决无滞’②,很受朱元璋器重。”[尾注:“②《明史·李文忠、邓愈、汤和、沐英》”]

《明史》此段的原文是:

“府中机务繁积,英年少明敏,剖决无滞。后数称其才,帝亦器重之。”

方舟子把上文中的“机务繁积”翻译成“机务烦杂”,又露了一个大怯。根据上下文,“繁积”的意思是“繁多”、“积压”的意思,而沐英的聪明敏捷使它们“无滞”。“无滞”者,没有滞留累积之义也。可是,方舟子却把“繁积”所包涵的两个意思压缩为一个“烦杂”,结果使下文“无滞”的意思变得让人莫名其妙。此时,方舟子不仅又把“繁”、“烦”混杂,而且连“积”、“滞”的意思都搞不懂了。

另外,根据上段引文,我们发现,只有当古书中明明白白地说“器重之”的时候,方舟子才能够明白那是“很受器重”的意思,而当这个“器”字单用时,这位语文状元就茫然若失了。这说明,方舟子读古代汉语,颇像一个从来没有学过日语的中国人阅读日文书一样,虽然也能够略知一二,但其实质,就是利用汉代汉语的知识和技能来理解另外一种语言。他当然不会明白,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的主要区别之一,就是前者多以单字为词。(《沐英》的另外两条引文,将在后文讨论。)

当然,这位“福建省1985年高考语文状元”在读古书时闹出的笑话,并不仅仅是上面这几例。在《大明小史》中,方舟子一再拿“老毛”的一句话来“调侃”。这句话就是毛泽东说的“自古能君无出李世民之右者,其次则朱元璋耳。”方舟子是怎么“调侃”的呢?他在《乱侃明史(之二)》中,写了这样一句话:“毛皇帝惺惺惜惺惺,评曰:‘自古能君无出朱元璋者。’”

本来,“无出谁谁之右者”(或“无出其右者”)这个成语,虽然最初是文言,但是早已成为现代汉语中的一员了。所以,具有中学语文水平的人,都应该懂得,它的意思是“没有比谁谁更‘高’(或‘强’、‘好’)的人”。这个成语中的“者”字有时可以省略,但这“之右”二字却是万万省略不得的,假如省略了,就不成话了。笔者初读方舟子自作聪明改编的“毛主席语录”,还以为这不过是一个简单的笔误。可是,在《乱侃明史之十一——马皇后》中,方舟子故伎重演,开篇就写了这么一句话:“咱先下个结论,模仿老毛的语气说:‘自古贤后,无出马皇后者。’”这就说明,前者并不是什么笔误,而是出于对这个成语的无知。

令人不解的是,就这个初中生的古文阅读水平,方舟子还敢宣称自己“读史书倒不觉得有什么困难”。这自我感觉未免太好了。据笔者判断,按照方舟子这个的水平,要达到正确理解原文的程度,阅读速度绝对不可能超过两千字/小时。假如方舟子按照这个速度来通读二十四史,他需要阅读两万个小时。如果他每天读十个小时,则需要两千天,即大约五年半。而实际上,就算方舟子有这个时间,他也绝不会有这个耐心和毅力的。

更令人不解的是,就凭这个语文水平,方舟子还好意思满世界地显摆自己的状元头衔。其实,就算你方舟子自己不嫌害臊,你也总得给福建的莘莘学子们留点儿脸面吧?汝当八闽子弟无人出尔之右耶?

(3)方舟子抄什么样的史书?

本来,按照方舟子的打假套路,一个人一旦在学术文章中出现了浅显的失误,那么他的所有“高深”也就都因此而一钱不值了。根据同样的逻辑,在证明了方舟子的古代汉语水平不足以正确理解史书之后,我们似乎就没有必要再去研究他的“史学”了。但是,假如我们也学方舟子打假的样子来打方舟子的假,那我们实际上就是把自己降低到了与方舟子等同的水平,我们的工作也就不配被称为“学术研究”。所以,我们还要再深入一步,探查一下方舟子的史学究竟如何。而我们的切入点仍旧是那个“刘基论相”的故事。我们的问题是:这个故事到底发生在哪一年?

一般来说,欲确定史书中某个事件的年代,其基本方法有两种,第一就是查阅其他史书;第二就是根据事件中所涉及的人物和其他史实来做间接推定。我们且看孟森的考证:

“《明通鉴考异》以此文为史有误,宪被诛在三年七月,善长罢相在四年正月,帝欲相宪,当在其前。谷氏《明纪事本末》以刘基论相在二年十月。《基行状》叙帝责善长,基论相,皆在元、二年间。”(孟森:《明清史讲义》,中华书局1981年版62页)。

实际上,《明史纪事本末·胡蓝之狱》开篇就讲“刘基论相”的故事,说:“太祖洪武二年冬十月,上欲以杨宪为丞相,问刘基……”。(见中华书局1977年版179页)。《国榷》没有记载此事,但有如下记载:洪武元年十一月癸亥日,“上手书召御史中丞刘基入朝”;十二月丁卯日,“汪广洋、刘惟敬为中书省参政;杨宪为御史中丞”。当年明月很可能据此把“刘基论相”的时间定在洪武元年十一月。

在《〈明史〉提要》中,方舟子曾摇头晃脑地告诉别人说:《明史》、《国榷》、《明史纪事本末》“这三部书,向来为治明史者所必读。”那架势,颇像是在说,“这三部书,我已经读完了,你们要找我的喳,先把这三部书读过再说。”可是,从“刘基论相”这个例子中,我们马上就可以看出,方舟子他自己或者是读《明史》而读不懂,或者是干脆就不读其他两部“必读”书。所谓“治明史者所必读”,其实不过是他唬人的牌匾而已。

问题是,方舟子这个“治明史者”,他如果不读“必读书”,他的“资料”是从哪里“搜集”来的呢?他又是怎么发挥自己“归纳整理的功夫”的呢?当然,对这个问题,现在地球人都知道答案:抄。所以,这个问题应该这样来问:方舟子的文字,到底是从哪里抄来的呢?

A、方舟子的枕中秘籍:《续藏书》

在贴出《刘基》之后的第五天,方舟子又贴出了《侃明史〔十九〕——徐达之一》。其中,方舟子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在九华之役中,他与常遇春设埋伏,大败陈友谅于九华山,斩首万余级,俘虏了三千多,陈友谅只携带了妻子儿女狼狈逃走。对这三千多俘虏,常遇春主张统统杀掉,以绝后患。徐达不赞成,但这时他还管不了常遇春,只能遣人向朱元璋请示。朱元璋也认为‘天下战方始,毋多杀,多杀,是逆距之也’,命令传到的时候,常遇春已经连夜把俘虏活埋了九成。朱元璋得知,很不高兴,命令把幸存的三百人都放了。朱认为出现这种情形,是‘不壹将之故’,而常遇春剽疾果敢,只是个将才;徐达持重有谋,却可为帅,从此徐达便成了元帅,号令诸将〔此事记载,《明史》与李贽的《续藏书》略有出入,以先出且较详细的《续藏书》为据。我怀疑《明史》的许多列传都改自《续藏书》,也可能它们的材料来源相同〕。”(《侃明史——徐达之一》)。

此时,我们先将目光聚焦到上文末尾括号之内的文字,特别是“续藏书”三个字。显然,这本书不在“治明史者所必读”的三部书之内。那么,它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呢?原来,它虽然号称是明朝万历年间李贽遗留下来的作品,但它却与李贽的另一部史书,《藏书》,有相当大的不同,因此其真实身份早在明朝就有人怀疑。今人任冠文作《〈续藏书〉考辨》一文,其主要结论就是:

“《续藏书》与《藏书》在体例上,传记立目编排着眼点上以及论史态度上等方面都有差异。今本《续藏书》是后人编定的,其内容不完全是李贽所作。研究李贽思想对这本书要加以甄别,其内容有可信,基本可信及可疑三种情形。”(见《史学史研究》1998年第1期56-63页)。

其实,就算《续藏书》真的是李贽所作,它在明、清两朝都是禁书,根本就不可能是《明史》的依据。再退一万步说,就算《续藏书》不是禁书,清代学者也不太可能根据它来修订《明史》。为什么呢?看看《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是怎么评价这本书的:

“贽所著《藏书》,为小人无忌惮之尤。是编又辑明初以来事业较著者若干人,以续前书之未备。其书分《开国名臣》、《开国功臣》、《逊国名臣》、《靖难功臣》、《内阁辅臣》、《勋封名臣》、《经济名臣》、《理学名臣》、《忠节名臣》、《孝义名臣》、《文学名臣》、《郡县名臣》诸目。因自记其本朝之事,故议论背诞之处比《藏书》为略少。然冗杂颠倒,不可胜举。如一刘基也,既列之《开国名臣》,又列之《开国功臣》。一方孝孺也,既列之《逊国名臣》,又列之《文学名臣》。经济本无大小,安见守令设施不足以当经济,乃于《经济名臣》外别立《郡县名臣》。又王祎殉节滇南,不入之《忠节传》中,而列之《开国名臣》内。种种踳驳,毫无义例,总无一长之可取也。”

是不是《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的作者对李贽偏见太深呢?那我们就看看黄仁宇是如何评价李贽的历史著作的:

“退休以后的十几年,李蛰主要的工作是著述。他的著作大部分都在生前刊刻印行,……著作的内容非常广泛……。但是涉及面虽然广泛,却并不等于具有多方面的精深造诣。他写作的历史,对史实没有精确的考辨,也没有自成体系的征象。大段文章照史书抄录,所不同的只是按照自己的意见改换章节,编排次序,再加进若干评论。”(《万历十五年》,中华书局1982年版214页)。

可以说,几百年来,“治明史者”根本就没有几个人看重这本《续藏书》。但在“网络奇才”方舟子的眼中,它却成了《明史》的渊薮。这史学造诣,真个让人啧啧称“奇”。

实际上,《明史》源自万斯同的《明史稿》,而《明史稿》源自《明实录》,这对于“治明史者”来说,是尽人皆知的事实。万斯同说:“凡《实录》难详者,吾以他书证之,他书滥诬者,吾以所得于《实录》者裁之,虽不敢据闻全可信,而枉者鲜矣!”而方舟子对所有的这一切都好似茫然无知,就像他在当时连“主流科学界”对内含子的“主流观点”都不知道一样。从另一方面讲,中国古代儿童的启蒙课本《三字经》就说,“读史书,考实录。通古今,若亲目。”据此看来,方舟子的史学水平,尚且处于蒙昧阶段。

当然,在写完《徐达》之后13天,方舟子又作《〈明史〉提要》,大谈《明史》的编写过程。为什么方舟子在刚刚显示了自己对《明史》的无知之后,马上又变得有知了呢?很可能,他的无知被人点破,于是他就饿补相关知识,并且现买现卖,写成《〈明史〉提要》。而在写作《徐达》之时,他甚至连这批货的存在与否都不知道,更不要提进货了。

问题是,除了《续藏书》之外,方舟子还读其他的书吗?让我们再看看方舟子所说的“《明史》与李贽的《续藏书》略有出入”到底是怎么回事。原来,《明史·徐达列传》说:

“……还镇池州,与遇春设伏,败陈友谅军于九华山下,斩首万人,生擒三千人。遇春曰:‘此劲旅也,不杀为后患。’达不可,乃以状闻。而遇春先以夜坑其人过半,太祖不怿,悉纵遣余众。于是始命达尽护诸将。”(见《明史》3724页)。

而《续藏书》则说:

“……斩首万余级,生获三千人。遇春曰:‘此劲敌也,不杀为后害。’达不可,以状闻。帝报使者:‘天下战方始,毋多杀,多杀,是逆距之也。’而遇春则以夜坑其十之九。上不怿,命悉纵其三百人归友谅,而曰:‘此吾不壹将之故也。’达自是专为大将矣。”(见《李贽文集》第四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44页)。

所以,这个所谓的“出入”,就是常遇春到底是“坑其人过半”还是“坑其十之九”。其实,此事端的如何,前人早已给出了答案,根本就用不着方舟子费心猜测。看看这段话:

“按据太祖实录卷八谓‘上谕使者曰:亟还谕诸将,今战争方始,不可纵杀以绝人望。三千精锐宜释之,使为后用。及使者返,遇春已杀之,止存三百人,上闻之不怿,命悉放还’云云。杀三千人而止存三百人,则已杀十分之九矣,不得仅云过半。”(黄云眉:《明史考证》第四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1090页)。

事实是,不仅《明太祖实录》(卷八)所记如此,《明史纪事本末》(卷三)、《国榷》(卷一)所记莫不如此。也就是说,《续藏书》的记载乃是来自《明实录》。可笑方舟子放着“必读书”不读,却捧着“不必读之书”当经典,并且据此做出惊世骇俗的“大胆假设”,结果既暴露出自己的浅薄无知,又留下了一个千古笑柄。真是何苦!

当然,方舟子的“大胆假设”并非毫无用处。实际上,它还为我们的“方学研究”助了一臂之力,使我们知道了“刘基论相”方氏版本的来源。原来,最初把刘基辞相、论相两个故事混在一起的,就是《续藏书》。看看这段话:

“时左丞相李善长贵盛,公独事与抗,议不相下。善长不能平。适善长以事见谴,宪使凌说因弹之。公言李旧勋,且能揖和诸将。上曰,‘是数欲害汝,汝乃为之地邪?汝功勋足任此。’公顿首曰:‘是如易柱,必得大木乃可。若束小木为之,且立覆。臣驽钝,岂堪此!’上乃欲相中书左丞杨宪,复问公。……”(见《李贽文集》第四卷16页)。

本来,方舟子如果在此处依照《明史》来叙述,并没有什么不妥——即使出错,也情有可原;即使有错,也是小错。可他却非要把《续藏书》拉过来当根据,结果酿成了更大的失误。而且,我们至今不知道方舟子所说的“洪武四年”到底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方舟子的《大明小史》共有五十余篇,在篇尾列有参考文献的只有两篇,其中之一就是前面提到的《沐英》(另外一篇是《解缙》)。它们都是毫无例外地据《续藏书》以“纠正”《明史》。看看方舟子在《沐英》中是如何纠正必读书的:

“洪武二十一年④,百夷巨酋思伦发反叛,倾巢而出,号称三十万,战象百余头。沐英选精骑三万,昼夜兼程,十五日后与敌人相遇。”(尾注:“④据《续藏书》《纪事本末》。《明史》作洪武二十二年。”)

那么,《续藏书》是怎么说的呢?据《续藏书·沐英传》:

“二十一年,麓川宣慰思伦发,聚其众三十万,来寇定远[边]。英选卒三万拒之,冯诚领前军,宁正、汤昭为左右。”(《李贽文集》第四卷63页)。

查《明史本末纪事》:

“洪武中,麓川思伦发内附,授麓川宣慰。”(《明史本末纪事·麓川之役》,中华书局1977年版453页)。

“十八年冬十二月,思伦发,率众寇景东,冯诚击之,失利,千户王升死之。……

“二十一年春正月,思伦发入寇,结砦于摩沙勒。沐英遣都指挥宁正击破之,斩首一千五百级。三月,思伦发悉其众号三十万,战象百余,复寇定边,欲报摩沙勒之役,势甚猖獗。沐英选骁骑三万,昼夜兼行,凡十五日抵贼营,隔垒而阵。……

“二十二年冬十一月,思伦发遣把事招纲等来言,叛逆之谋,皆其下刁厮郎等为之。以象马白金入贡,愿输贡赋。”(《明史本末纪事·太祖平滇》,中华书局1977年版173-175页)。

查《明史·云南土司二》:

“十五年,大兵下云南,进以大理,下金齿。平缅与金齿壤地相接,土蛮思伦发闻之惧,遂降。因置平缅宣慰使司,以伦发为宣慰使。”

“十八年,伦发反,率众寇景东。都督冯诚率兵击之,值天大雾,猝遇寇,失利,千户王升战死。”

“二十年,敕谕西平侯沐英等曰:‘近御史李原名归自平缅,知蛮情诡谲,必为边患。……’明年,伦发诱群蛮入寇马龙他郎甸之摩沙勒寨。英遣都督宁正击破之,斩首千五百余级。伦发悉举其众,号三十万,像百余,寇定边,欲报摩沙勒之役,新附诸蛮皆为尽力。英选师三万亟趋至,贼列象阵搏战。……。”

“二十二年,伦发遣把事招纲等来言:‘往者逆谋,皆由把事刀厮郎、刀厮养所为。乞贷死,愿输贡赋。’”(《明史》,中华书局版8111-8112页)。

也就是说,用《明史》核对《明史纪事本末》,我们发现二者记述完全相符。但是,当用这两本“必读书”来核对“非必读书”《续藏书》时,我们却发现在后者的40个字之中,至少存在三处重大失误:第一,思伦发早在洪武十八年就反叛了,而李贽却在他二十一年入寇时,仍称其为“麓川宣慰”。第二,李贽所叙的思伦发“聚其众三十万,来寇定远[边]”,乃是二十一年的第二次“来寇”,但按照他的叙述,这次入寇却好像是第一次,并且是唯一的一次。第三,思伦发的此次入寇的目标乃是“定边”,沐英驰援的目的地因此也应该是定边,所以《明史纪事本末》说沐英军“抵贼营”、《明史》说是“亟趋至”。而李贽却说这是沐英“拒之”,好象思伦发攻击的目标就是沐英的驻地似的。

而方舟子呢?他在那短短的49个字中,不仅完完整整地蹈袭了李贽后两个失误,而且把李贽的第一个失误发挥得更加离谱:他把思伦发的“入寇”直接说成是“反叛”了。

【注:据翁独健主编的《中国民族关系史纲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下册642页)所叙思伦发归顺明朝历史,与《明史》和《明史纪事本末》略有出入:

“洪武十五年(1382),朱元璋继承元制,命思瓦发为平缅宣慰使。同年冬,思瓦发反明。不久,发生内讧,达鲁方杀思瓦发,另立满散(思可发子)子思伦发。洪武十七年(1384),思伦发向明朝交出故元宣慰使印,表示归顺。明朝为笼络思伦发,将平缅宣慰使司先后升为平缅军民宣慰使司和麓川平缅宣慰使司,任命他为宣慰使,兼管麓川之地。”】

那么,方舟子说“《明史》作洪武二十二年”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明史·沐英传》说:

“二十年平浪穹蛮,……。明年,百夷思伦发叛,诱群蛮入寇摩沙勒寨。遣都督宁正击破之。二十二年,思伦发复寇定边,众号三十万。英选骑三万驰救,置火炮劲弩为三行。”(中华书局版3758页)。

《明史·沐英传》之所以把“思伦发复寇定边”定在洪武二十二年,很可能是该传作者根据《明太祖实录》的记载。原来,《太祖实录》卷一八八只记载了思伦发在洪武二十一年一月的“初寇”,却没有记载当年三月的“复寇”。可是,在二十二年冬十一月条,当记载太祖因为思伦发再次纳降、于是派人抚慰百夷之事时,却提到思伦发的第二次入寇。其结果,使这件事好像发生在二十二年。(见卷一九八)。

总之,《明史·沐英传》的作者因读书不细而出错,不过是搞错了一个数字;而方舟子则因为把必读书抛在一边不读而出错,结果是错误接二连三。更可笑的是,他仅仅因为《明史·沐英传》的一条记载而宣称“《明史》作洪武二十二年”,这才叫一叶障目,不识泰山。实际上,在王景撰写的《沐公神道碑》中,也提到思伦发再次入寇是在洪武二十一年。(见《皇明文衡》卷七三)。方舟子为沐英作传,放着沐英的神道碑文不读;讲述沐英镇守云南,放着《明史·云南土司二》不读,而只是根据《续藏书》来搞古今汉语互译,真是既可笑,又可怜。

此时,我们也大致能够猜出方舟子为什么要在《沐英》这篇短文之后,破例列出参考文献了。方舟子在给沐英作传之时,很可能瞄了一眼《明史·沐英传》,在发现了一处与《续藏书》的差异、并且根据《纪事本末》确信《明史》有误之后,大喜若狂,于是逐条列出自己看过的史书,以显示自己“搜集资料、归纳整理的功夫”。此时,他自然是把自己在十天前作出的天才猜测,“我怀疑《明史》的许多列传都改自《续藏书》”,忘得一干二净。否则的话,他还应该怀疑自己的判断能力:《明史》怎么抄书都抄错了?

至于方舟子在《解缙》一文中,采纳《续藏书》记载的传说而排斥正史,更是让人发噱。不再浪费笔墨。

方舟子为什么对《续藏书》这么情有独钟呢?第一原因当然是因为这本书不是“治明史者”的必读书,不受人重视,所以方舟子可以从中“搜集”一些别人不知道的“资料”,以此作为炫耀资本。第二个原因就是,相对于133册的《明实录》、10册的《明史》、6册的《国榷》、以及4册的《明史纪事本末》,单卷本、四十万字的《续藏书》显然要简短易读得多。(MSU图书馆藏有此书的中华书局1959年版的两卷本,但被装钉成一册。)毫无疑问,方舟子把《续藏书》当成了《明史》的袖珍本,并且是《明史》的底本。第三,相对与其他明史的作者,李贽这个思想家的名气要大得多。引用李贽的书,会让方舟子攀龙附凤的心理得到极大的满足。不仅如此。根据“必读书”之外的书来“胡侃”,会使方舟子觉得自己真的是在作什么“搜集资料、归纳整理”的工作。只不过是,这样的“搜集资料”,这样的“归纳整理”,根本就不需要什么“功夫”,它所需要的,只是一颗无知无畏的脑袋。

B、吴晗的《朱元璋传》

其实,《续藏书》虽然算不上是正牌明史,但是假如方舟子真的能够兢兢业业地通读全书,然后认认真真地把它的古文译成白话,那也算是对人类的知识和学术作出了属于自己的点滴贡献。但是,以他专事投机取巧的秉性,以及那捉襟见肘的古文功夫,这位一等一全才自然不肯作这个本大利薄的买卖。他的本能决定他必须选择更简捷方便的路径。这条捷径就是把白话“翻译”成白话。说白了,就是抄。

方舟子抄袭他人文字,始于高中一年。到了1993年,经过长达十年的鸡鸣狗盗修炼,他的抄袭技巧已经到了可以撰写“蒙世绝招”的地步了。因此,按照方舟子那个只适用于他自己的“抄袭定义”——“只要不是整段地照抄,也称不上什么‘抄袭’”——他的“东抄西凑”大都算不上是偷盗别人的东西。当然,他如果能够按照这个标准来“一视同仁”的话,我们自然无话可说,笔者也就无须再写下面的文字。可是,方舟子一贯严以律人,宽以待己,所以,对于其他人,他又另立了一个“抄袭定义”:“抄一小段也是抄”。也就是因为如此,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我们才能够有幸看到方文抄公动不动就枭首示众圆文抄公、扁文抄公的“活剧”。既然如此,我们不妨也演出一场“请君入瓮”,让世人见识一下方文抄公是如何“抄一小段”的。至于抄的这一小段到底算抄不算抄,读者心中自有一秆称。

表面上看,方舟子说自己写文章“东抄西凑”,显得此人既谦虚,又自知。其实,他那是在抬举自己呢。“东抄西凑”,需要文抄公东奔西走地找书、查书,“归纳整理”,那是要花费很大的工夫的。但实际上,方舟子的“抄凑”根本就不需要东奔西走。他用来抄袭的那几本书,一个枕头就足以覆盖。也就是说,方舟子抄古书,底本主要是李贽的《续藏书》,而他抄近袭人的著作,底本则主要是吴晗的《朱元璋传》。

【注:吴晗的《朱元璋传》先后有四种版本:1944年本、1949年本、1954年本、1965年本。有人说,“在存世的四个版本中,1944年版本是战乱年代急就而成的历史通俗读物,1954、1965年版本有过多的政治意志介入,只有1949年版本真实地表达了作者本人当时的观点”。(章立凡:《〈朱元璋传〉重版序言》。见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朱元璋传》)。密歇根州立大学(MSU)图书馆藏有上海书店1989年出版的《民国丛书》第一编第83种,其中收录的就是1949年版《朱元璋传》。因此,下面引文以这个版本为据,不另说明。】

I、偷窃案例一:《马皇后》

1993年8月26日,方舟子贴出《乱侃明史之十一——马皇后》。为了让读者见识一下方舟子的“文抄”神功,笔者特将三处描写马皇后去世的文字罗列于后。它们是:《明史·太祖孝慈高皇后传》原文、吴晗《朱元璋传·马皇后》的结尾处、方舟子《乱侃明史之十一——马皇后》结尾处。

《明史》原文是:

“洪武十五年八月寝疾。群臣请祷祀,求良医。后谓帝曰:‘死生,命也,祷祀何益!且医何能活人!使服药不效,得毋以妾故而罪诸医乎?’疾亟,帝问所欲言。曰:‘愿陛下求贤纳谏,慎终如始,子孙皆贤,臣民得所而已。’是月丙戌崩,年五十一。帝恸哭,遂不复立后。是年九月庚午葬孝陵,谥曰孝慈皇后。宫人思之,作歌曰:‘我后圣慈,化行家邦。抚我育我,怀德难忘。怀德难忘,于万斯年。毖彼下泉,悠悠苍天。’”(见《明史》卷一一三,中华书局1974年版3508页)。

吴晗的文字是:

“洪武十五年八月,马皇后病死,年五十一岁。病时怕连累医生得罪,不肯服药,临死还劝朱元璋求贤才,听直言,慎终如始。元璋恸哭,不再立皇后。义子沐英镇守云南,得到消息,哭得吐血。宫人追念她的慈爱,作歌追颂道:

我后圣慈,化行家邦,抚我育我,怀德难忘!

怀德难忘,于斯万年,毖彼下泉,悠悠苍天。”

(吴晗:《朱元璋传》254页)。

方舟子的文字是:

“洪武十五年,马皇后得了病,怕连累了御医,朱元璋又要杀人,不肯服药。……她病死时,年仅五十一岁,临死还劝朱元璋求贤才,听直言,委婉地劝他不要滥杀。朱元璋至此放下皇帝的架子,痛哭不已,此后未再立皇后。镇守云南的义子沐英听到皇后死讯,哭得吐血……

“宫人作歌追悼,歌曰:

我后圣慈,化行家邦,抚我育我,怀德难忘。怀德难忘,于斯用年,毖彼下泉,悠悠苍天。”

假如方氏的文字真的是翻译自《明史》,它能够和吴晗的文字这么相像吗?最为好笑的是,尽管方舟子在抄袭之际,要刻意改动一些文字,但他还是露出了马脚。请看方氏抄录的《马皇后颂》,其句读与吴氏一样,都是每四行为一句,而标点排印的《明史》(中华书局版)和《明实录类纂》(武汉出版社1990年版)则均为两行一句。略有古文知识的人都可以看出,两行一句的标点较为合理。

II、偷窃案例二:《明初酷刑》

1994年2月14日,方舟子突然间贴出了“应某位网友的要求”而作的一篇《大明小史〔四九〕——明初酷刑》。这距离上一篇《大明小史》,之四十八,已经有一个多月了。这说明,《大明小史》的“东抄西凑”已经接近了尾声。而《明初酷刑》这篇文章,后来却成了方舟子明史研究的代表作之一,先是被收入《方舟子文史小品》中,挂在《新语丝》网站上,2004年又被收进《江山无限》中,正式发表。

其实,就像《大明小史》的其他篇章一样,《明初酷刑》也是东抄西凑之作,它的底本就是吴晗《朱元璋传》的第五章《恐怖政治》。只不过是,方舟子的“东抄西凑”,其实质就是作两种事情:第一,抄袭;第二,掩盖抄袭痕迹。但俗话说得好,常出三只手,早晚要被抓。试比较下面这两段文字:

“四十年之中,据《大诰》所载,凌迟、枭示、族诛有几千案,弃市以下的有一万多案”。(方舟子:《明初酷刑》)。

“四十年之中,据朱元璋自己的著作,《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和《大诰武臣》的统计,所列凌迟、枭示、种诛、有几千案,弃市(杀头)以下有一万多案。”(吴晗:《朱元璋传》194页)。

怎么能够确定方舟子的那段话是抄袭吴晗呢?理由很简单:《大诰》是一本只有不到五十个版面、每个版面最多四百字的小册子。这本小册子总共列有74条,每条基本上就是一个案例,如方舟子在《明初酷刑》中所引的“《大诰》伪钞四十八”,也不过是说了两个案子而已。它根本就没有、也不可能“所载”什么“几千案”、“一万多案”。吴晗之所以这么说,乃是根据“《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和《大诰武臣》”四本书。假如方舟子真的通读了不到两万字的《大诰》的话,他绝不可能写出那么无知的话。而他如果没有通读《大诰》,我们就无法理解他根据什么写那些话。所以,唯一能说得通的解释,就是方舟子抄袭了吴晗。那么,方舟子为什么不把其他三本《大诰》也抄上呢?显然是怕别人发现自己抄袭吴晗。其实,恰恰是这些自作聪明的手脚,泄露了方舟子偷窃别人文字的真相。这就叫做“聪明反被聪明误”。

《明初酷刑》一文有一千三百余字,方舟子当然不会仅仅“抄一小段”。请比较一下下面这两段文字:

“到了洪武二十八年,该杀的都杀光了,朱元璋觉得天下太平了,自己也老了,可以让子孙吃吃现成饭了,于是在这一年的五月下诏禁止酷刑:‘朕自起兵至今四十余年,亲理天下庶务,人情善恶真伪,无不涉历。其中奸顽刁诈之徒,情犯深重,灼然无疑者,特令法外加刑,意在使人知所警惧,不敢轻易犯法。然此特权时措置,顿挫奸顽,非守成之君所用长法。以后嗣君统理天下,止守律与大诰,并不许用鲸、刺、剕非刂、劓、阉、割之刑。臣下敢有奏用此刑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太祖实录》卷二三九〕’”。(《明初的酷刑》)。

“洪武廿八年(一三九五年)正式颁布《皇明祖训》。这一年,朱元璋已是六十八岁的衰翁了。在这一年之前,桀骜不驯的元功宿将杀光了,主意多端的文臣杀绝了,不顺眼的地主巨室杀得差不多了,连光会掉书袋子搬弄文字的文人也大杀特杀,杀得无人敢说话,无人敢出一口大气了。杀,杀,杀!杀了一辈子,两手都涂满了鲜血的白头刽子手,踌躇满志,以为从此可以高枕无忧,皇基永固,子子孙孙吃碗现成饭,不必再操心了。这年五月,特别下一道手令说:‘朕自起兵至今四十余年……。’”(吴晗:《朱元璋传》192页)。

如果有人觉得这两段文字除了朱元璋的诏文之外,并不十分相像,那么我就把它们简化一下再看看:

“到了洪武二十八年,该杀的都杀光了,朱元璋觉得天下太平了,自己也老了,可以让子孙吃吃现成饭了,于是在这一年的五月下诏禁止酷刑:……”。(《明初的酷刑》)。

“洪武廿八年……朱元璋已是六十八岁的衰翁了。……以为从此可以高枕无忧,皇基永固,子子孙孙吃碗现成饭,不必再操心了。这年五月,特别下一道手令说:……”(吴晗《朱元璋传》)。

实际上,方舟子不仅抄袭了吴晗的文字,他连人家的引文也照抄。尽管他煞有介事地列出了朱元璋诏文的出处,“《太祖实录》卷二三九”,其实他根本就没看《太祖实录》。这么说有证据吗?不仅有,而且是两个。第一,“《太祖实录》卷二三九”所记,都是洪武二十八年六月以后的事情,此卷开篇就说“洪武二十八年六月癸亥”。而朱元璋下诏废除酷刑是在六月的己丑日。(见《明太祖实录》卷二三九,页二)。吴晗说朱元璋下诏是在“这年五月”,显然是误记。(在当时,《明实录》尚未出版,查阅极为不易,吴晗此误情有可原。)而方舟子却把这个“五月”照抄了过去。第二,吴晗的引文,漏引了一句话,即在“臣下敢有奏用此刑者”这句之前,原文还有“盖嗣君宫生内长,人情善恶未能周知,恐一时所施不当,误伤善良”这样一句话。吴晗漏引这句话是出于什么原因,我们且不去管它。而方舟子的引文与吴晗的残缺引文完全相同,其原因却只能是一个:抄袭。

其实,当时MSU藏有全套《明实录》,方舟子只要花费举手之劳,就可以堵塞这两个漏洞。可是,这位文抄公竟然懒得连这么一点儿“功夫”都不肯花,可见其抄袭不仅已经成了习惯,而且上了瘾。

在《明初的酷刑》结尾,方舟子写道:

“凡世[是]凌迟处死的,按例要杀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即所谓千刀万剐,每十刀一歇一吆喝,最后一刀才是斩首。”

看看吴晗是怎么说的:

“凡是凌迟处死的罪人,照例要杀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慢慢的折磨,硬要被杀的人受长时间的痛苦。最后一刀才是斩首。”(吴晗:《朱元璋传》193页)。

除了文字相像之外,还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这“一小段也是抄”的呢?原来,在整个明朝,明确记载有凌迟刀数的案子,只有两个,并且它们都不是发生在“明初”:一个是明朝中期武宗时的太监刘瑾凌迟案,一个是明末崇祯年间的翰林郑鄤凌迟案。实际上,凌迟的刀数到底有没有一个固定的数字;如果有,到底是多少,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据说,明史大家邓之诚在《骨董续记》卷二的“寸磔”条中曾说:“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郑鄤三千六百刀。李慈铭日记亦言之。”(见《维基百科》“凌迟”条。但笔者所见北京出版社1996年出版的《骨董琐记全编》,却没有“寸磔”条,虽然该书号称是“迄今为止最完备、最符合邓着原貌的版本”。)也就是说,这个“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到底是不是“例”,套用方舟子的惯用语,就是“史无明文”。

那么,吴晗为什么要说“照例要杀三千三百五十七刀”这样的话呢?他在此处有一个注:“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十磔条引《张文宁年谱》,计六奇《明季北略》记郑鄤事。”吴晗关于《骨董续记》的文字很可能是误记。因为第一,《骨董续记》只有四卷,根本就没有卷二十;第二,如上所述,今本《骨董琐记全编》既没有“寸磔”条,也没有“磔”条。即使以前的版本有此条文字其所引的也是“李慈铭日记”而非“《张文宁年谱》”。并且,邓之诚所说的两个数字,都不是“三千三百五十七刀”。

不过,邓之诚在《骨董续记》卷二的“廷杖”条中,确曾引录了《张文宁年谱》,但那是记载刘瑾挨廷杖之事,与凌迟没有任何关系。总之,吴晗的“凡是凌迟处死的罪人,照例要杀三千三百五十七刀”,不太可能来自《骨董续记》。

那么,这个数字是不是来自“计六奇《明季北略》记郑鄤事”呢?翻开此书的《郑鄤本末》,其中明明写着“忽闻宣读圣旨,结句声高:‘照例应剐三千六百刀。’”(见中华书局1984年版262页)。

也就是说,根据吴晗所举出的参考文献,我们不仅找不到“凡是凌迟处死的罪人,照例要杀三千三百五十七刀”的根据,反倒能够找到“照例应剐三千六百刀”的说法。而更为可笑的是,方舟子似乎真的看了《明季北略》,因为在《明初酷刑》的结尾,他写道:

“行刑时在旁边架一丫形木杆,挖出肝腑后放在上面示众。国人似乎自古以来就喜欢看杀人,看凌迟时更是‘人集如山,屋皆人覆’(计六奇《明季北略》卷十五)”。

“人集如山,屋皆人覆”八字,确实出自《明季北略》。那么,方舟子为什么放着3600这个数字不用,而偏偏要选择3357呢?合理的解释就是,方舟子当时看不到邓之诚的《骨董续记》(MSU图书馆至今没有此书),更找不到《张文宁年谱》,因此他只好相信吴晗所说为真,于是置“史有明文”的“照例应剐三千六百刀”于不顾,而大抄吴晗。另一个可能就是,方舟子所引的《明季北略》文字,并非是来自阅读原书,而是抄自别人的引文,所以他没有看到近在咫尺的那个“照例应剐三千六百刀”。

【注:吴晗所说的“照例要杀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其实来自明人张文麟的自订年谱:

“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左右起,初动刀则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人言犯人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从此出。想应是也。至晚押瑾顺天苑平县寄监。释缚数刻,瑾尚食粥两碗。反贼乃如此。次日则押至东角头。先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时方日升。在彼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刘瑾凌迟数足,剉尸免枭首。”(张文麟:《明张端岩公文麟年谱》,台湾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41-42页)。

按照这段文字,刘瑾仅挨了大约四百刀就死了。因此,什么“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什么“凌迟数足”,都不足为信。】

4、史识篇:鹦鹉、蜀犬、斗鸡

(1)史识见于史论

所谓“史识”,一般是指学者根据史料而得出的某种个人的、主观的看法和观点。这些看法和观点,通称为“史论”,也称为“史评”。(有人把“史论”和“史评”的概念加以区分,但这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也有人,如著名哲学史家冯友兰,认为史识是指识别、选择史料的能力。(“识者,选材精当也。”见氏着《中国哲学简史·作者自序》)。

本来,按照史料派的观点,“史论”在历史研究中是没有什么位置的。因为以后人观前人,颇似盲人摸象,各人有各人的局限,各人有各人的看法。人言言殊,言之何益?比如,史料派的代表人物傅斯年就说:

“把些传统的或自造的‘仁义礼智’和其他主观,同历史学和语言学混在一气的人,绝对不是我们的同志!”(《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见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三卷12页)。

“过去史学与其谓史学,毋宁谓文学;偏于技术多,偏于事实少;非事实的记载,而为见解的为何。史学界真正有价值之作品,方为近代之事。”(《中西史学观点之变迁》,《傅斯年全集》第三卷155页)。

“以简单公式概括古今史实,那么是史论不是史学,是一家言不是客观知识了。在一人着书时,作史论,成一家言,本无不可,然而写起历史教科书来,若这样办,却是大罪过,因为这是以‘我’替代史实了。”(《闲读历史教科书》,见《傅斯年全集》第五卷53页)。

但是,就史实或史事作出议论,乃是中国史学的传统。章学诚说:

“史家论赞本于《诗》教,……若马、班诸人论赞,虽为《春秋》之学,然本左氏假设君子推论之遗,其言似近实远,似正实反,情激而语转平,意严而说更缓,尺幅无多,而抑扬咏叹,往复流连,使人寻味形中,会心言外,温柔敦厚,《诗》教为深。”(章学诚:《与乔迁安明府论初学课业三简》,见仓修良主编:《文史通义新编新注》,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737页)。

从另一方面讲,就史事发表评论,还是文人显示自己才、学、德的一条最便捷的途径。因为就史发论,起实质就是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待某一事物。而一个人想要从这个事物中发现出别人看不到的东西,就必须有独到的视角,或者有超常的洞察能力。梁启超说:

“史识是历史家的观察力。做一个史家须要何种观察力?这种观察力如何养成?观察要敏锐,即所谓‘读书得间’。旁人所不能观察的,我可以观察出来。”(《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见《梁启超全集》,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4803页)。

显然,具备“观察力”之人,也必定是些才高八斗之辈、学富五车之流。因为“观察力”本身就是一种才能,而一个无知之人,其观察才能再高,也观察不出什么名堂来。这就是所谓的“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

当然,有些妄人为了显示自己的“才学”,在观书之后,会故作高论而大放厥词。那么,如何来鉴定谬论呢?有两个标准。第一,看立论是否基于史实。根据没有被证实的史实来发表史论,其议论如同在虚妄的幻影上建筑楼阁,按照定义就是谬论。第二,看推理是否合乎逻辑。根据某些史实做出不合逻辑的延伸,就如同用豆腐渣来堆砌摩天大楼,其土崩瓦解指日可待。当然,基于史实、合乎逻辑的史论,也并不一定就是“高论”。

那么,史识与史德有什么关系呢?因为治史之人的根基是史德。没有史德,说明这个人的心术不正;而心术不正之人的见解和观点,也必然是邪恶的。这就是章学诚为什么要说:“能具史识者,必具史德”的原因。

(2)方舟子的史识

我们既然知道了史识的基础是史学、史才、史德,也知道了方舟子的史学、史才、史德都是些什么成色,则根据简单的逻辑推理,我们大致能够估算出他的史识的大致状况——不过就是信口开河般地胡咧咧——他自己承认的“乱侃”。但实际上,信口开河,尚需一定的口才,而对我们的方全才来说,即使这样的歪才,他都显得阮囊羞涩。所以,他的史论,主要有三类:一类就是鹦鹉学舌,别人说什么,他就跟着人家说什么;第二类就是在别人的观点至上无知无畏地发挥;第三类就是跟人家胡搅蛮缠,强词夺理。论证如下。

I、鹦鹉啁啁滥学舌

本来,一个人无才无学却偏要治史,当然只有走抄袭他人的文字这一条捷径。但是,史论本来就不是史书的必要成分,有论则发,无论闭嘴,读者并不会在这方面苛求作者。可笑方舟子不知藏拙,偏偏要“乱侃”以显示自己的才学,但肚子中空空如也,所以他不仅在叙述史事时抄人家的文字,在发表史论时也要抄袭。

我们现在已经知道,方舟子“乱侃明史”的主题,只有一个,那就是指桑骂槐,借古讽今:一边骂朱元璋,一边骂“老毛”。其实,这和吴晗最初作《朱元璋传》的主题是完全一样的,只不过吴晗要影射的是另外一个人而已。在1965年版《朱元璋传》的自序中,吴晗说:

由于当时对反动统治蒋介石集团的痛恨,以朱元璋影射蒋介石,虽然一方面不得不肯定历史上朱元璋应有的地位,另一方面却又指桑骂槐,给历史上较为突出的封建帝王朱元璋以过分的斥责。不完全切合实际的评价。”(见百花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朱元璋传》1页)。

而方舟子对朱元璋的评价,基本上是抄袭吴晗“指桑骂槐”的一面,并且是“阴险刻毒,嗜杀成性”这一点。对于吴晗的另一面,“不得不肯定历史上朱元璋应有的地位”,方舟子则视若无睹,全然不顾。比如,在《乱侃明史(之二)》,方舟子发表了这样一番议论:

“朱元璋是所有帝王中出身最卑微的。历史上靠农民造反起家的皇帝很有几个,例如刘邦,但从没有人象他如此赤贫,自小在死亡线上挣扎(刘邦大小还算是个官——亭长),真正是苦大仇深。……这个卑微的出身导致了两大后果:

“一,是猜忌,由自卑而导致的变态的自尊,因此变态地轻蔑知识分子,时时怀疑他们对自己是否有嘲弄、轻视的倾向,因此就大兴文字狱(朱是文字狱的始作俑者),对他们大肆折磨,逼他们做官(做官还要逼,是洪武年间的怪事),再随意杀掉,解晋[缙]曾形容为‘取之尽缁珠,用之如泥沙’。朱元璋可能不是杀百姓最多的皇帝,却肯定是杀官最多的帝王。这种对知识分子又敬又忌,又爱又恨的双重态度,我们同样可以在同样出身卑微的毛皇帝身上见到。……”

我们再看看吴晗在叙述明朝“文字狱”时的这段议论:

“他的自卑心理,另一现象就是卖弄身份。……强烈的自卑感表现为自尊,自尊为同符汉高祖。原来历史上的汉高祖也和他一样,是个平民出身的大皇帝。不断地数说,成为卖弄,卖弄他赤手空拳,没一寸地打出来的天下。可是,尽管他左一个‘布衣’,右一个‘布衣’,以至‘寒微’之类,一套口头禅,像是说得很利落,却绝不许人家如此说,一说就以为是挖苦他的根基,又是一场血案。”(吴晗:《朱元璋传》212页)。

除了这个自卑和自尊的心理学分析、以及把明太祖和汉高祖相提并论之外,还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方舟子的这段文字抄袭自吴晗呢?请看《乱侃明史(之二)》的结尾一段:

“最后举个文字狱的例子,看看朱元璋变态到什么程度。杭州一教授(学官)进贺表,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等语。朱读了,大怒:‘“生”者僧也,骂我当过和尚。“光”是指我是秃子。“则”音近贼,骂我作过贼。’立刻命人抓来杀了。他把贺表中的‘则’统统读作贼,为此不知杀了多少读书人。”

这个文字狱故事,据赵翼《廿二史札记》,最早见于《闲中今古录》:

“《闲中今古录》又载,杭州教授徐一夔贺表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等语,帝览之大怒,曰:‘生者僧也,以我尝为僧也。光则薙发也,则字音近贼也。’遂斩之。”(见:《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1984年版740页)。

但现存《闲中今古录》中,并没有此条。而在据传为徐祯卿所作的《翦胜野闻》中,有这样的记载:

“太祖多疑,每虑人侮己,杭州儒学教授徐一夔曾作贺表上,其词有云‘光天之下’,又云‘天生圣人,为世作则’。帝览之,大怒曰:‘腐儒乃如是侮我耶?光者僧也,以我尝从释也,光则摩发之谓矣。则字近贼,罪坐不敬。’命收斩之。”

也就是根据《翦胜野闻》的这段话,吴晗改写道:

“杭州教授徐一夔贺表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元璋读了大怒说:‘“生”者僧也,骂我当过和尚。“光”是薙发,说我是秃子,“则”音近贼,骂我作过贼。’立即逮起来杀了。”(见《朱元璋传》215页)。

很明显,方舟子“最后举个文字狱的例子”,就是在抄吴晗的文字——连标点符号都不放过——只不过是,他不认识“薙”字,因此把那句话含混地翻译成“‘光’是指我是秃子”。其实,方舟子的最后一句话,“他把贺表中的‘则’统统读作贼,为此不知杀了多少读书人”,也是抄自吴晗。在《朱元璋传》214页,吴晗说:“他把所有的‘则’都念成‘贼’”;211页:“就随随便便糊里糊涂杀了无数文人”。

其实,根据赵翼的《廿二史札记》,洪武一朝罹患“文字之祸”的文人,只有十二个,既不是吴晗所说的“无数”,也不是方舟子所说的“不知多少”。即使是这十二个人,到底是否真的被朱元璋所杀都无法确定。据明史专家陈学霖考证,上述徐一夔案即为子虚乌有。第一,《明史·文苑传》有徐一夔的传记,但没有提到他被朱元璋所杀。第二,清朝光绪年间有人指出,徐一夔活到了建文初年。(见:陈学霖:《明太祖文字狱案考疑》,《明史研究论丛》第五辑418-450页)。一个被朱元璋杀了的人,怎么在朱元璋死后还活着?

本来,《翦胜野闻》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早有定论:

“不着撰人名氏。所记皆明太祖初年之事,亦多互见他书。陶珽《续说郛》、黄虞稷《千顷堂书目》皆载此书,题吴郡徐桢卿着,然《明史·桢卿本传》及《艺文志》俱不载。书中所纪,亦往往不经。如谓徐达追元顺帝将及之,而遽班师。常遇春愬于帝,达人自疑,拔剑斩阍而出。真齐东野人之语,桢卿似未必至是也。”(见卷一百四十三)。

根据这个有“齐东野人之语”恶名的《翦胜野闻》,吴晗还写了这样一个“血案”:

“为了这双脚,又闹了一次血案:南京市居民有一桩拿手本领,好用隐语挖苦人,对皇帝怕惹事就拿皇后开玩笑,有一年元宵节,出了一张漫画,一个大脚女人,赤脚,怀里抱一个西瓜,到处传看起哄,恰好朱元璋化装出来察访,一见大怒,认得是讥讽皇后的,‘淮西妇人好大脚!’一时查不出是谁干的,下手令把这条街的人全给杀了。”(《朱元璋传》249页)。

查《翦胜野闻》原文,这个故事原来是这样的:

“太祖尝于上元夜观灯,京师人好为隐语,书于灯,使人相猜,画一妇怀瓜,深触忌犯。帝就视,因喻其旨,甚衔之。明日,令军士大僇居民,空其室,盖太后祖贯淮西,故云。”

也就是说,且不论《翦胜野闻》到底有没有作为史料的价值,我们细勘原文,竟然发现这个“大脚”、“一条街”全都是吴晗自己的杜撰:到底是哪个文字暗示“一个大脚女人,赤脚”了?“大僇居民,空其室”和“把这条街的人全给杀了”之间,能画上等号吗?可见吴才子书比“齐东野人之语”还有过之。实际上,早在三十年代初,也就是吴晗刚入清华大学读书之际,傅斯年就曾说:

“凡官书失之讳,私记失之诬。……后之学者,驰骋于官私记载之史,即求断于讳诬二者之间。史料不可一概而论,然而此义是一大端矣。”(见《傅斯年全集》第三卷175页)。

可惜吴晗为了“稻粱谋”,又出于“对反动统治蒋介石集团的痛恨”,把这么简单的治史之道都抛在了脑后。

而到了方舟子那里,这个由“齐东野人之语”加“革命文人之语”凑成的故事,就变成了信史了。它被浓缩成这样的“史实”:

“有人敢出谜语讥讽皇后脚大,查不出谁干的就杀光一条街”。

也就是根据这样的“史实”,方舟子慷慨激昂地发出了这样的史论:

“一个个地杀不痛快,要一家家的杀才过瘾。犯法的不论轻重都杀了,不犯法的也不分青红皂白地杀。杀你是应该的,不杀你是他的恩典。真是人人该杀,无人不可杀。只是与别的皇帝相比,他杀百官杀得太厉害,太突出了,漂亮话又说得太多,太好,以至把其他劣迹都给掩盖下去。其实他不仅是独夫,更是民贼。难怪见到《孟子》有骂独夫民贼的话便勃然大怒,把孟子撵出文庙,因为那实在是正刺着他的痛处。吴晗评他为‘有史以来权力最大地位最高最专制最独裁最强暴最缺少人性的大皇帝’,一点都不过分。古今中外,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了。”(《乱侃明史(之七)——朱元璋》)。

其实,朱元璋生前曾一再表白,自己嗜杀乃是出于不得已。例如前引洪武二十八年所下诏书,如他对皇太孙说“吾治乱世,刑不得不重。汝治平世,刑自当轻,所谓刑罚世轻世重也。”(见《明史·刑法志一》)。有学者指出,从洪武建元到逝世,朱元璋的用刑态度曾发生了五次转变,由最初的“轻典”发展到“重典”、然后回到“中典”、再到“重典”、最后回归到“中典”。因此,“要评论明太祖的用刑态度,必须放弃以某一时段的特征作以偏概全的论断方法,而须注意太祖用刑的时期差异和在各个时期内不同的用刑主调。”(谭家齐:《明太祖对刑罚轻重的态度——从赦罪看太祖执行刑罚轻重的态度》,见《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2002年新11期)。

其实,议论不能以偏概全,本来就是所有学术研究的基本法则,并不仅仅适用于明太祖研究。可惜的是,在明史研究方面,这么简单的道理却还要三令五申。

另外,从客观效果上来看,朱元璋用重典治乱世,并不应该受到全盘否定。《明史》说:

“一时守令畏法,洁己爱民,以当上指,吏治焕然丕变矣。下逮仁、宣,抚循休息,民人安乐,吏治澄清者百余年。英、武之际,内外多故,而民心无土崩瓦解之虞者,亦由吏鲜贪残,故祸乱易弭也。”(见《明史·循吏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7185页)。

“自明兴至洪、宣、正统间,民淳俗富,吏易为治。而其时长吏亦多励长者行,以循良见称。其秩满奏留者,不可胜纪”。(同上,7198-7199页)。

《明史》是清朝人修撰的,上面的话,不太可能是谀辞。民国时明史专家孟森也说:

“明太祖之好用峻法,于约束勋贵官吏极严,实未尝滥及平民,且多惟恐虐民,是以谨于守法而致成诸案。”

“民权不张之国,不能使官吏畏法,则既豢民膏,复以威福肆于民上,假国宠以殃民,即国家养千万虎狼以食人耳。故非有真实民权,足以钤束官吏,不能怨英君谊辟之持法以慑其志也。刑乱国,用重典,正此之谓,岂谓对民众用法外之刑哉?”(孟森着:《明清史讲义》,中华书局1981年版70、72页)。

实际上,除了吏治清肃之外,朱元璋的政绩尚多,以至吴晗后来也不得不把批评朱元璋的调子降低。但是,对于朱元璋的这些“德政”,福建省云霄县法院二把手的少公子方是民是绝对看不到的。

II、蜀犬狺狺狂吠日

其实,假如方舟子只会啁啁啾啾地鹦鹉学舌的话,人们还会用“尽信书不如无书”来为他开脱——他不过是太相信吴晗了而已。可是,方舟子是一等一全才,他可能觉得,自己如果不发出一点儿超过吴晗的言论,就对不起这个称号。所以,方舟子有的时候就会忘乎所以地走出吴晗的窠臼,妄发高论。而方全才越是要显示自己的见识不凡,就越是暴露出自己的才疏学浅。看看他的这段话:

“在朱元璋的心目中,官吏的地位简直还不如平民百姓,他们不过是皇家的奴仆。在他之前,虽然皇帝高高在上,但与官僚们至少在表面上还有相亲相敬的准朋友关系,双方都遵守‘士可杀不可辱’的游戏规则,官僚们若觉得皇帝有错,还可冒颜直谏,甚至死缠,因为其直接的后果不过是被斥、被降。这种准朋友关系到了朱元璋手里完全变成了主仆关系,士不仅可杀,更可辱,官僚还未开口便已该死,倘有片言只语的冒犯当然杀无赦,甚至有在殿上当场就鞭死、掼死的。”(《乱侃明史(之七)——朱元璋》)。

看到了吗?在方舟子的心目中,官吏的地位是天经地义地应该高于平民百姓的。而方舟子之所以痛恨朱元璋,也就是因为“在朱元璋的心目中,官吏的地位简直还不如平民百姓”。那么,方舟子为什么要痛恨“老毛”呢?显然是因为“这一点,与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号召群众造官僚的反的动机极为相似。”也就是说,从小就娇生惯养、从幼儿园时就开始当官、一直当到十六岁的“云霄县高干子弟”方舟子,他所发出的史论,并不是发自大脑的思考,而是来自屁股的位置。此时,读者一定要记住章学诚的名言:“能具史识者,必具史德”。这句话反过来说,应该是这样:无史德者,必无史识。

诚然,在研究历史之时,用屁股代替脑子,方舟子既不是第一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人。能够让他在无德无识之辈中“出类拔萃”的,是这样的史论:在朱元璋之前,皇帝与官僚们是“相亲相敬的准朋友关系”。方舟子不是号称通读过二十四史吗?那么我们就打开位于二十四史之首的《史记》,找一找帝王的“准朋友”。《史记》第一篇是《五帝本纪》,其中有这样的记载:

“舜归而言于帝,请流共工于幽陵,以变北狄;放[马雚]兜于崇山,以变南蛮;迁三苗于三危,以变西戎;殛鲧于羽山,以变东夷:四罪而天下咸服。”

到了夏朝,“禹致群神于会稽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孔子世家》)。到了商朝,“纣乃重刑辟,有炮格之法。……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不喜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剖比干,观其心。”(《殷本纪》)。到了周朝,有厉王止谤、幽王烽火戏诸侯。(《周本纪》)。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大臣杀国君、国君杀大臣的事件让人眼花缭乱,最著名的就是越王勾践杀大臣文种。看看这段记载:

“范蠡遂去,自齐遗大夫种书曰:‘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种见书,称病不朝。人或谗种且作乱,越王乃赐种剑曰:‘子教寡人伐吴七术,寡人用其三而败吴,其四在子,子为我从先王试之。’种遂自杀。”(《越王句践世家》)。

到了秦朝,秦始皇将儒生“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秦始皇本纪》)。

请问方全才:这些例子像是“准朋友关系”吗?

当然,在方全才的眼中,“《史记》算不上严谨的史书,充斥了神话、鬼话、传闻和小说家言。”(见方舟子:《从秦始皇生父之谜说起》)。那我们就再顺着《史记》往下看。《汉书·韩彭英卢吴传》:

“信入,吕后使武士缚信,斩之长乐钟室。……遂夷信三族。”

“十一年,高后诛淮阴侯,布因心恐。夏,汉诛梁王彭越,盛其醢以遍赐诸侯。”

《后汉书·党锢列传》:

“于是天子震怒,班下郡国,逮捕党人,布告天下,使同忿疾,遂收执膺等。其辞所连及陈寔之徒二百余人,或有逃遁不获,皆悬金购募。使者四出,相望于道。”

“灵帝诏刊章捕俭等。大长秋曹节因此讽有司奏捕前党故司空虞放、……等百余人,皆死狱中。余或先殁不及,或亡命获免。自此诸为怨隙者,因相陷害,睚鴺之忿,滥入党中。又州郡承旨,或有未尝交关,亦离祸毒。其死徙废禁者,六七百人。”

请问方全才:这些例子都像是“准朋友关系”吗?

也就是说,自古以来,不论贤君暴君,杀戮臣属都是他们维持统治的强有力方式。方舟子的“准朋友”谬论完全是出于无知。其实,对于方舟子的无知,笔者并不感到惊讶——任何一位方学家对方舟子的无知都应该习以为常,否则就算不上是合格的方学家——,我感到惊讶的是他的无畏。因为按照常识,一个人在茫然无知的领域发表言论,就像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中走路一样,应该小心翼翼,既怕磕了绊了,又怕掉进无底深渊。那么,方舟子为什么会在茫茫黑夜之中肆无忌惮地大步流星呢?答案是:他有一杆手电筒。

原来,在《朱元璋传》中,吴晗写有这样几段话:

“在明以前,士大夫是和皇家共存共治的。

“具体的先从君臣的礼貌来说吧。在宋以前有三公坐而论道的说法,贾谊和汉文帝谈话,不觉膝之前席,可见不但三公,连小官见皇帝都是坐着的。唐初的裴寂甚至和唐高祖共坐御榻,十八学士在唐太宗面前也都有坐处。到宋朝便不然了。从太祖以后,大臣上朝在皇帝面前无坐处,一坐群站,三公群卿立而奏事了。到明代,不但不许坐,站着都不行,得跪着说话了。从坐而站而跪,说明了三个时期的君臣之间的关系,也说明了士大夫地位的下降。

“从形式再说到本质:

“坐的时期的典型例子是魏晋六朝的门阀制度。……”(《朱元璋传》232页)。

也就是根据吴氏的这些言论,方舟子才发出了“在他之前,虽然皇帝高高在上,但与官僚们至少在表面上还有相亲相敬的准朋友关系”这样的宏论。

方舟子当然不会懂得,吴晗的这套高论,是在1948年那个特殊时期而发出的特殊言论,它既不存在于1944年的《明太祖》之中,也不见于1965年版的《朱元璋传》之中。(《明太祖》中有“皇权的极峰”一节,但那只是从政府体制的角度来论述皇权的演变。1949年版《朱元璋传》则在此节中加入了从“阶级”或“利益集团”的角度来论述皇权的内容。1965年版《朱元璋传》这一节被全部删去。)也就是说,吴晗的这些话,是专门为了影射、攻击“蒋家王朝”而设计出来的。(1948年春,吴晗和费孝通组织了一个“中国社会结构”的讨论班,讨论的结果就是一本题为《皇权与绅权》的小册子。)可笑方舟子枉读廿四史,竟然把这类影射言论当作了黑夜中的电棒,用来指导自己的史论,真是让人慨叹不止:无知的有,无畏的有,无知无畏的也有,但是无知无畏到这个程度,并且还在脑门上贴着“一等一全才”、“状元”、“博士”的标签,则古往今来绝无仅有!

在发表“准朋友关系”宏论之后的第二天,1993年8月24日,方舟子又贴出了《明史(之九)》。这是《大明小史》中唯一的纯议论文章。在这篇文章里,方舟子借着吴晗手电筒的微弱光亮,继续在无知的夜路上高歌猛进。全文如下:

“权力无边,而又没有什么制衡甚至只是规劝的可能性存在,必然会导致残暴,如果掌权者真是管事的话。因为事事要管,必然烦,一不如意,更烦,便要用杀人来泄恨,一面又把杀人当成了速成的手段。杀起来又无所顾忌,非滥杀不可。掌权者一旦意识到自己掌有无上的权力,谁也奈何不了他的话,其结果是极其恐怖的。明朝皇权达到了极致,政治恐怖也就达到了极致。明朝之前的皇权虽然也是至高无上,不可侵犯的,但只是一种默契,还未完全表面化,皇帝还不敢太放肆,每个朝代的暴君也就那么一两个,可说只是特例,到了明朝,暴君却成了常规了。从朱元璋开始,皇权至上的秘密被公开了,默契成了真正的社会契约,皇帝可以为所欲为,谁也奈何不得,而且又人人认为理所当然,连舆论的一点监督作用也丧失殆尽。这就是为什么明朝有所作为或想有所作为的皇帝——从太祖、成祖到崇祯帝——无一不嗜杀成性,而且特别喜欢杀高官贵族。在这种情形之下皇帝越精明越可怕,一精明就觉得事事不妥,便要发怒,便要猜疑,于是当然要追究责任,于是便杀。皇帝倘若昏庸反而是官僚、百姓们的福气。虽然也知道自己可以无所顾忌地杀人却懒得杀人,没心思杀人。(神宗万历帝的昏庸可列明朝历帝之首,只知道吃喝玩乐,什么事都不愿管,一切宽大放任,根本没想到要派锦衣卫去抓人来折磨,厂卫的监狱荒废以至长草,那何尝不是一种德政。)幸运的是明朝所多的正是这类朱元璋的不肖子孙,然而明朝也因此一直在苟延残喘,半死不活。明朝所缺的正是贤明、仁厚的皇帝,这种仁君既可保江山又不至于太危害百官、百姓。在极端专制的环境下,要出现这种人可真不容易,贤明的皇帝即使起初仁厚,也会慢慢地蜕变成残酷,如果不是由贤明变成昏庸的话。朱元璋的子孙中是曾经出过这类仁君候选人的,即建文帝和仁宗(成祖之子),然而一个四年之后被迫流亡,一个一年不到即病死,都未来得及干番事业,这是大明王朝的不幸,也是大明子民的灾难。”

显然,在1993年8月24日,方舟子尚未听说、或者听说了而未能领会John Dalberg-Acton勋爵一百多年前的名言:“Power tends to corrupt;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与这个名家名言相比较,方舟子上文的前五分之一言论,从“权力无边”到“政治恐怖也就达到了极致”,就像是一个不知道几何定理的小学生,非要用量角器来测量三角形的内角和一样。也就是说,除了无知和无畏,方舟子还“无思”——他的抽象思维能力几乎是零。

《明史(之九)》接下来的五分之一文字,即说什么“明朝之前的皇权……只是一种默契,还未完全表面化”,又是无知无畏的谰言。实际上,《尚书》中就有“有夏服天命”的说法。到了周朝,又出现了“天子”的说法,当时的周王称为天子,“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诗经》云:“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到了东周末年,五德终始说开始出现,秦始皇就自认是秦承水德,色尚黑。到了汉武帝时期,董仲舒提出了天人感应理论,把君权神授的思想明确化。请问方博士:还得怎么样,皇权才算是“表面化”?

另外,方舟子的这句话,“从朱元璋开始,皇权至上的秘密被公开了,默契成了真正的社会契约”,最为可笑。首先,“皇权至上”从来就不是什么秘密,这从伯夷、叔齐试图阻止武王伐纣、“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项羽杀义帝而被判为“大逆无道”,都可以十分明显地看出来。只有极端无知的人,才会以为这是什么秘密。第二,社会契约从本质上说就是默契,因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从来就没有正式签署什么明文合同。说“默契成了真正的社会契约”,不仅在法理上说不通,在逻辑上也极为荒谬。

确实,逻辑的荒谬,乃是方舟子史论中仅次于无知的最大特色。你看他刚刚说过“明朝之前……每个朝代的暴君也就那么一两个,可说只是特例,到了明朝,暴君却成了常规了”,但马上就接着点出了明朝只有三个暴君:“从太祖、成祖到崇祯帝”。为什么“一两个”就是“特例”,而“三个”就算作“常规”?你方舟子又是根据什么来定义“暴君”的?难道就是看他们是否“特别喜欢杀高官贵族”?又如,方舟子刚刚说完“在极端专制的环境下,……贤明的皇帝即使起初仁厚,也会慢慢地蜕变成残酷,如果不是由贤明变成昏庸的话”,但马上就接着说“建文帝和仁宗”的夭折“是大明王朝的不幸,也是大明子民的灾难。”既然他们早晚都会变得残暴或者昏庸,他们的夭折与否对大明王朝和大明子民又有什么区别?即使有,也应该是“幸运”,因为他们在“蜕变”之前死掉了。至于方舟子说什么“皇帝越精明越可怕”、“幸运的是明朝所多的”是昏君,更是让人大惑不解:什么样的人会对皇帝的精明感到可怕?又是什么样的人会对出现昏君感到幸运?

总而言之,方舟子的上述史论,始于无知,终于谬妄。如果我们从善意的角度来评价,则它们就像是一个在做“生命的沉思”的弱智者发出的喃喃臆语。但是,假如我们认定方舟子具有与他的年龄和教育相当的智力的话,则我们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无知——不仅没有知识,而且没有良知——的“高干子弟”、站在“高官贵族”的立场、在为自己失去的一切而作出的诅咒和哀鸣。换句话说就是,尽管方舟子当时只有二十六、七岁,并且已经在民主国家生活了将近三年,但他的头脑却像是一具封闭了两千余年的专制牢笼,其中关押着两个精灵,一个叫愚昧,另一个叫黑暗。

III、胡搅蛮缠斗都人

如前所述,方舟子在《大明小史》中乱侃,不外就是把朱元璋强拉硬扯到“老毛”那里。在1993、1994年间,在海外骂“老毛”乃是“政治上正确”之举。所以,方舟子的这类言论,在ACT上大概没有受到什么严重的挑战。而按照方舟子的逻辑,他的没有受到别人反驳的言论,自然就是正确的。(关于这个逻辑,见方舟子:《刘县书是如何断章取义、筛选事实的》)。这样一来,在“乱侃”了一系列的“明史”之后,方舟子就自然而然地把自己晋级为明史权威了——至少在互联网上。

和所有心胸狭窄的人一样,方舟子的“领土”观念特别强。他当了自诩的诗人,就恨不得别的诗人都统统死绝,世界上只剩下他一个诗人。所以,在他的杂文中,有一类专门痛骂诗人。他学了生物学,别人要在这个领域发言,尤其是在他控制的新语丝上发言,都会遭到他的明攻暗算。(笔者当年投稿新语丝遭到“拒绝”,实际上就是因为不小心闯进了方博士自己划定的地盘。此是后话。)同样,方舟子在成了自封的明史权威之后,别人就不能再随便谈论明史了。

话说1993年11月12日,《华夏文摘》(总第137期)发表了一篇署名“都人”的文章,题目是《狐臭与胡臭补论》。该文不过是以陈寅恪的一篇旧文为起兴,讲了一个民间传说,即明初有迫害胡人的事情。但是,千不该万不该,都人先生接着又加了这么一段按语:

“都人案,当代民俗与远古神话于历史研究同为严肃资料,不可偏废而概之为野狐之谭,况明初对逊元人士之‘阶级报复’,史有明文,故上述苏北民俗可信度甚高。如是,则不仅可助‘胡臭’之说,亦得略正寅老象牙塔之偏颇。”

在今天,我们已经无法知道都人当日是否有隔山打虎、指陈(寅恪)训方(舟子)的意思。但无论如何,其净结果都是一样的,这就是把方舟子惹怒了。方舟子为什么要发怒呢?原因有二。第一,都人的文章显然闯入了方舟子的明史领地,这对方舟子是一个严重的威胁。因为明史权威方舟子不仅从来就没有听说“明初对逊元人士之‘阶级报复’”这回事,而且对都人所说的“史有明文”也没有见过。第二,对于“文抄公”方舟子来说,他的所谓“治史”,其实质就是抄书。因此,他坚信书本上的东西才是真实的,其余的材料,都没有价值。而都人所说的“当代民俗与远古神话于历史研究同为严肃资料”这句话,对方舟子来说,简直就是匪夷所思的离经叛道。

其实,都人所说,乃是史学界的常识。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就把史料分为“在文字记录者”和“在文字记录以外者”,而后者之一就是所谓的“口碑”。但是,以方舟子那闭塞的头脑,文字以内的史料尚且只能容纳与自己观点一致的那部分,那些与他的观点相反的史料,并且是非文字史料,他如何能够容纳得了。1993年11月,方舟子撰写《明初的民族政策小议》一文,寄给《华夏文摘》编辑部。这篇文章引经据典,无非是要证明下面这一点:

“明初并无如此残暴的民族政策,也未有民族灭绝的屠杀,相反的,明初的民族政策,实际上相当宽厚,尤其对曾经残酷压迫汉人和其他民族的蒙古统治者,可以说是以德报怨。”

也许今天的读者会感到不解:方舟子不是拼命要把朱元璋说成是“有史以来权力最大地位最高最专制最独裁最强暴最缺少人性”、“阴险刻毒,嗜杀成性”的暴君吗?这样的人,怎么会对前朝的统治者“相当宽厚”并且“以德报怨”呢?当然,天下事难不倒方全才。他信手拈来一个新理论:

“我们不能因为朱元璋专横残暴,屠戮百官百姓,就想当然地认为他也会对异族进行灭绝性的屠杀,实际上,对本族人残暴,对异族人宽厚,往往是暴君的一个特点。”

方舟子的文章,发表在1993年12月24日“出版”的《华夏文摘》十二月号“留学生增刊”上。《华夏文摘》在当时是全球影响最大的中文电子刊物,《明初的民族政策小议》是方舟子在《华夏文摘》首次发表的明史“论文”。可惜的是,方舟子的这篇论文,不仅没有能够确立他在中文网上明史权威的地位,反倒使他显得更像一个蹩脚的“民史”。这是因为,同期“留学生增刊”还发表了都人的答辩文章,《“史有明文”——答方舟子先生之“商榷”》。都人的文章,论长度,是方文的二倍;论内容,比方文更丰富;而其文笔,圆熟老道,挥洒自如,较之方舟子的青涩稚嫩简直不可同日而语。更让人叹服的是,都人引用的文字史料远远地超出了方舟子的眼界:从“羽田亨在日本出版的《明代满蒙史料·蒙古篇一》”,到“《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32年第二本”,再到“德国汉学家O. Franke着Geschichte Des Chinesischen Reiches,Vol. 4)”,再到“Н.Ц.Мункуев的专题论文”。总之,都人的文章,立即使方舟子相形见绌。

那么,都人都说了些什么呢?其实,他只谈了一个问题,就是“方文中反映出的读史方法和态度”。都人的观点不过是说:尽信书不如无书,尽信“主流书”不如不读书。实际上,这个观点不仅是史学界的常识,而且是稍有生活阅历的人都应该懂得的道理。方舟子虽然社会阅历浅薄,但他生在文革初期,学生时代又经历了“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清除精神污染”等政治思想运动,再加上他的“班干部”经历,以及其父在家办案的间接影响,想要搞懂官方文字与社会现实之间存在鸿沟这个道理,应该并不困难。但是,方舟子搞明史,其志根本不在明史。所以,真理这个概念,在他的头脑之中,并没有什么位置。他所关心的只是这样的问题:假如他就这么草草收场,那么他辛辛苦苦抄了半年多的书而积攒下来的名声,也就付诸流水了。所以说,不要说都人写了三千字,也不要说都人谆谆教之以常识,就算都人磨破了嘴皮子,写成一本教科书,方舟子也绝不可能回心转意。

1993年12月27日,方舟子“一气写完”一封“给《华夏》的信”,这就是后来被他连同《小议》一起收入《方舟在线》和《江山无限》中的《也谈“读史方法和态度”答都人先生——致〈华夏文摘〉编辑部》。这封两千余字的信,从酝酿,到完成,实际上耗费了方舟子三天的时间。(见:方舟子:《关于图雅、我和〈华夏文摘〉的恩怨答CND总编熊波》)。在这封信中,方舟子先说,主流史书与非主流史书在明初民族关系问题上的记载“没有任何的冲突”;然后提出这样的要求:

“都人先生若真是学历史的,当知道读史向来注重原始材料,要知道主流史书和实录究竟是否一致,把它们都通读一遍再来发此高论不迟,而不应该迷信‘学者’的话。”

看到了吗?方舟子这个连必读书都不读的人,此时却要求别人把“主流史书和实录……都通读一遍再来发此高论”。其实,假如方舟子以这个要求的十分之一来律己,他也不会老着脸皮和都人打这场官司。无论如何,尽管我们无法知道都人是否达到了方舟子的要求,但他显然读过《大明律》,因为在《“史有明文”——答方舟子先生之“商榷”》中,都人写到:

“在作《胡臭附记》时,考虑到敏感性,笔者仅根据‘最小公共集合’原则,按《大明律》中公然‘明文’规定‘蒙古、色目’‘不准本类自相嫁娶’等迫害歧视条例(有兴趣者可参阅将在ACT播出的“不许乱伦”系列)点出‘阶级报复’一句。这些条例暴露出‘莺歌燕舞’的官方宣传之下极深的民族矛盾问题,但被公然列入法律也是古今中外少见的。”

对此,方舟子是如何答辩的呢?他说:

“把一条法律条文当成实际发生的史实,这种‘读史方法和态度’的确值得商榷。都人先生不知或有意忽略了在这条规定中有一条小注:‘务要两相情愿’,在后面更有一条实际取消该规定的但书:‘其中国人不愿与回回、钦察为婚姻者,听从本类自相嫁娶,不在禁限。’①都人先生大概真地不知道,明初《大明律》的法律权威地位并未确立,执法上是‘依例不依律’,以致成祖一即位,便颁诏禁止‘妄引榜文条例为深文’,要求‘一依《大明律》拟议’②。更有许多资料表明这条‘禁止本类自相嫁娶’的法律并未得到执行,对这条法律的前因后果,中文网的读者相信也已有了自己的结论。”(方舟子尾注:①《大明会典》卷一六三;②《明会要》卷六十四)。

方舟子的这段话,充分地暴露出了他胡搅蛮缠的嘴脸。首先,“把一条法律条文当成实际发生的史实”,这种读史方法和态度有什么“值得商榷”的?显然,方舟子说出这样的话,是把“法律条文”和“史实”放在了对立的位置上。但实际上,“法律条文”就是“史实”,就像“米饭”就是“饭”一样。至于方舟子指出的那条“但书”,其具体含义,本来说得很明白,即仅适用于“回回钦察”,根本就不适用于蒙古人。问题是,方舟子说它“实际取消该规定”,他的头脑到底是如何推理的?方舟子为什么不问一问自己:明政府为什么设立一条规定在先、然后再加一“但书”来“实际取消该规定”?

其实,万历年间作成的《大明律集解附例》,对这一条款有详细的解释:

“蒙古即达子,色目即回回,钦察又回回中之别种。回回拳发大鼻,钦察黄发青眼,其形状丑异,故有不愿为婚姻者。此言胡元入主中国,其种类散处天下,难以遽绝。故凡蒙古及色目人听与中国之人相嫁娶为婚姻。又务要两相情愿,使之各得其所,可也。不许蒙古色目人之本类自相嫁娶,如本类中违律自相嫁娶者,两家主婚杖八十,所嫁娶之男女俱入官,男为奴,女为婢。然回回钦察在色目人中为最丑陋,中国人有不愿与之为婚姻者,则听其本类自相嫁娶,又不在不许自相嫁娶之禁限。夫本类嫁娶有禁者,恐其种类日滋也。听其本类为婚者,悯其种类成色也。立法严而用心恕,所以羁縻异类至矣。”(见《大明律集解附例》卷六之“蒙古色目人婚姻”)。

有谁能够看出那条“但书”是“实际取消该规定”吗?

至于方舟子说的“明初《大明律》的法律权威地位并未确立,执法上是‘依例不依律’”,又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胡勒。按照一般的常识,“依例不依律”是指在“例”与“律”有冲突或不吻合时的情况,以“例”代“律”。这并不是说“律”被全面废止——在没有“例”的领域,当然还是要“依律”的。本来,方舟子要从这一点上来驳都人,他应该自己把大明的例、律“都通读一遍”,找到在“蒙古色目人婚姻”方面有比这个“律”更“宽厚”的“例子”。可他却先来了一个明初“依例不依律”,接着再说一句“更有许多资料表明这条‘禁止本类自相嫁娶’的法律并未得到执行”,然后就敲得胜鼓,凯旋而归了。其实,既然“有许多资料”,方舟子为什么吝啬得连一条都不肯拿出来?

事实是,“有许多资料表明”的恰恰是明初确实存在种族歧视或者迫害。《回族研究》2006年第1期发表了马明达的《朱元璋歧视色目人》一文,其中列举了数十条史料,来证明当时存在种族歧视。且看其中的几条:

“洪武元年二月壬子,禁胡服、胡语、胡姓。”(郑晓:《吾学编》卷一)。

“洪武元年二月壬子,诏复衣冠如唐制,禁胡服、胡语、胡姓名。”(谈迁:《国榷》卷三)。

“洪武五年,令蒙古色目人氏,既居中国,许与中国人家结婚姻,不许与本类自相嫁娶,违者男女两家抄没,入官为奴婢。其色目钦察自相婚姻,不在此限。”(《明会典》卷二二)。

“按洪武中建十四楼于京师,以处官伎,曰:来宾、重泽、清江、石城、鹤呜、醉仙……。书[旧]传有碑记,色目着猪皮靴,不许乘骑,若行中径,许平民打死勿论。”(邓之诚:《骨董琐记·教坊司题名碑记》)。

方舟子不是口口声声地说主流史书与非主流史书“二者在此事的记载却没有任何的冲突”、“异口同声”吗?那么,为什么《明实录》和《明史》没有记载《国榷》的“洪武元年二月壬子诏”呢?可笑的是,方舟子还大言不惭地吹捧《国榷》“震烁千古”。其实,即使《国榷》真的能够“震烁千古”,它也还是震不开方舟子那颗顽固封闭的脑袋,因为他根本就不读这本书。否则的话,他就会看到该书卷三记载的这条“史实”了。

方舟子这封“给《华夏》的信”,在投稿三日之后,就被告知拒绝发表。方舟子“恼羞成怒,从此落下病根,没再来[投]过稿”。(这是方舟子在《玉米花粉的妄想狂笑话》中,猜测笔者“反方”动机的话。一般说来,方舟子形象思维能力和抽象思维能力都相当弱,所以凡是他猜测的别人的某种心理或者动机,其根源实际上都是他自己的心理活动和体验。)

《华夏文摘》事件对方舟子的打击极大。其直接后果就是他立志创办自己的刊物,掌握话语权。这个刊物就是两个月后的新语丝。(关于此事的经过,详见方舟子作于1999年初的一面之辞:《关于图雅、我和〈华夏文摘〉的恩怨答CND总编熊波》。)《华夏文摘》事件的另一个后果就是,《大明小史》从此进入尾声。(方舟子的《大明小史》五十余篇,主要绝大多数作于1993年8月到12月间。从1994年1月到4月,方舟子仅稀稀拉拉地写了六、七篇,其中包括那篇抄袭吴晗的《明初酷刑》。)

(文档整理:独秀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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